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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罪的反思
引用本文:文海林.关于财产罪的反思[J].法学研究,1994(5):72-75.
作者姓名:文海林
作者单位:四川省华蓥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引出这个话题的导火索,是那场关于挪用公款罪客体归属的论战。 1988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补充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立即在刑法理论界展开了一场关于挪用公款罪应否归入财产罪的长达数年仍无定论的大讨论。 反对说认为,从财产罪侵犯所有权,是侵犯财物的归属的权利出发,认为挪用公款未改变公款的归属,只改变了公款的用途,不应归入财产罪中;公款体现了国家对资金的管理,非法挪用是违反财经纪律,应归入妨害经济管理秩序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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