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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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春明.陪审制度的价值基础[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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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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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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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陪审员制度“可有可无”立法现状,已为我国近十几年司法实践认同。近年来,在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制度改革中,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受到众多法学研究者、立法机关与司法实际部门领导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纳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高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为此,我们特编发了一组笔谈,就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是“存”还是“废”,以及陪审员的职责、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等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并欢迎广大读者一起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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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人民陪审制度 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 审判方式 陪审员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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