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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基本思路
引用本文:黄松有.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基本思路[J].法学研究,2007(4):3-23.
作者姓名:黄松有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不能适应中国转型时期民事纠纷解决的特殊需要。实现民事诉讼模式转型是优化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完善民事诉讼立法的一项基本作业。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换的基本方向是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和谐主义诉讼模式摆脱单纯从诉讼程序上解决纠纷的狭隘视野,将司法诉讼视为一项社会福利制度,着眼于当事人争议的彻底消解,是对传统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哲学的双重超越。目前我国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主要任务是:从和谐主义诉讼理念出发,重新设置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以强化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为基础,形成科学合理的案件事实探明机制;建立法律观点开示制度,保障法院和当事人就法律问题展开充分的对话和交流。

关 键 词:和谐主义诉讼模式  理论基础  制度构建

Harmonious Litigation Pattern:Theory Basis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Huang Songyou.Harmonious Litigation Pattern:Theory Basis and System Construction[J].Chinese Journal of Law,2007(4):3-23.
Authors:Huang Songyou
Abstract:
Keywords:harmonious litigation pattern  theory basis  system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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