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中特殊目的公司(SPV) 治理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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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仇晓光.PPP模式中特殊目的公司(SPV) 治理法律问题[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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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仇晓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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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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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财经大学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PPP模式在吉林省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应用与创新研究 ";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基金项目 "穿透式监管背景下PPP 注册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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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PPP模式的特殊性决定了特殊目的公司(SPV)治理在PPP项目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与普通公司侧重内部权利义务分配及组织结构组建的治理模式相比,融资模式选择、投资风险防控、剩余控制权配置等外部因素的治理对于特殊目的公司(SPV)更具影响。本文从公司治理的范畴出发,考量PPP模式中特殊目的公司(SPV)内外部共同治理模式,为PPP模式中特殊目的公司(SPV)设立形式选择、融资风险规避、参与主体利益均衡、融资担保机制构建、股权结构优化等方面提供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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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殊目的公司 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 融资风险 剩余控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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