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生命之诉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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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学军.错误的生命之诉的法律适用[J].法学研究,2005(4):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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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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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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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错误的生命之诉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诉讼。目前,法国、美国五个州的最高法院准许了原告就此提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而英国、美国19个州的最高法院、加拿大的两个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均驳回了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但实际上,全部或部分驳回原告方诉讼请求所持的理由并不成立,原告的确受到了侵害,受侵害的客体是拥有充分知情的父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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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错误的生命之诉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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