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引用本文:赵秉志.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J].法学研究,1986(3):37-41.
作者姓名:赵秉志
摘    要: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之一,而且这是犯罪未遂鲜明的主观特征,是犯罪未遂最本质的条件,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显著标志。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