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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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祥瑞,罗豪才,吴撷英.西方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J].法学研究,1981(1):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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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祥瑞 罗豪才 吴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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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亦称违宪审查,它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这种制度的理论依据是: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至高无上的,是立法和执法的基础和根据,法律和法令从形式到内容,部不得同宪法条文及其基本原则相抵触;司法机关主要是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被认为是保障宪法的机关,因而一旦产生法律和法令是否合宪的问题,它们就可以宣告该项法律和法令违宪而无效。这种制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主要实行于美国,战后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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