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理论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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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怀栻,程啸.物权行为理论辨析[J].法学研究,2002(4):8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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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怀栻 程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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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研究员
(谢怀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博士研究生(程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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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行为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学者正是从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具体法律行为形式中才抽象出法律行为这一上位概念并将其置于民法总则的地位。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只是全部物权行为理论中很小的一部分 ,它们是针对发生在买卖、互易和赠与等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的行为而提出的理论。因此不能把否定“买卖中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的观点发展成为否定整个物权行为的观点。某种行为为无因行为 ,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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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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