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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引用本文:耀振华.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J].法学研究,1992(4):93-96.
作者姓名:耀振华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2)27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鄂法(1992)经呈字第6号关于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纠纷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本案由两个独立的合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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