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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拘役刑的存与废
引用本文:邓又天,邓修明.论拘役刑的存与废[J].法学研究,1989(4):21-26.
作者姓名:邓又天  邓修明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
摘    要:拘役是指对罪行轻微的犯罪分子实行短期关押、劳动改造的一种惩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拘役期限是15日以上6个月以下,是一种短期的自由刑。拘役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存在已历时多年,发挥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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