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限度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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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熙辉.刑法解释限度论[J].法学研究,2005(4):11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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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熙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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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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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刑法解释应当遵循罪刑法定主义,应被限定为在国民可预测范围内的“文义射程”。刑法解释禁止超越文义,不得入罪重刑,也不得违反总体法秩序。刑法解释之改进需要适时修订刑法,规范立法解释;改进解释体制,清理司法解释;整理典型判例,形成判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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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解释 解释限度 罪刑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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