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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事由研究
引用本文:张卫平.民事再审事由研究[J].法学研究,2000(5):102-113.
作者姓名:张卫平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    要:民事再审事由应当法定化。再审的法定事由应包括 :裁判主体不合法 ,裁判依据不合法 ,违反法定程序。法定的再审事由应当明确具体 ,而且与再审的实体有直接联系。

关 键 词:民事再审  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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