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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的民法渊源
引用本文:
徐国栋.民法通则规定的民法渊源[J].法学研究,1991(1):76-78.
作者姓名:
徐国栋
作者单位:
中南政法学院
摘 要:
民法通则第6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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