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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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桂明.论推定[J].法学研究,1993(5):4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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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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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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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定问题横跨程序法与实体法两个领域,不仅我国法学界对此缺乏深入的研究,在外国的司法判例及论著中也同样存在颇多混乱用语。鉴于此,本文拟就推定的概念、分类、推定的适用及其意义等基本问题做初步的论述。一、推定的概念立法和司法上基于某种目的,有时需要将两种本不相同的事实等同起来,做相同的法律评价,使不等同的事实产生同一的法律效果;或者相反,将两种本来相同的事实不等同对待,做不同的评价,使相同的事实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有时又需要将真假不明、有无不清的事实确定为真或假、有或无。这种事实设定称为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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