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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主义的宪法阐释
引用本文:刘国.税收法定主义的宪法阐释[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3).
作者姓名:刘国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社会转型期释宪机制的完善研究”(项目号12YJA8200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从宪法视域来看,税收法定主义具有特殊的规范意涵,它是宪法价值在财税法中的具体体现,其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纳税人权利,既是宪法基本权保障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税收秩序的宪法圭臬。税收法定主义蕴含着深刻的宪法精神,与现代宪法的民主理念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关联,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就是法治精神不断形成和完善的历程。在宪法文本上确立税收法定主义的宪法渊源,并选择合理的税收法定主义模式,是构建税收法定主义必不可少的宪法要件。

关 键 词:税收法定主义  宪法精神  宪法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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