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彻底的事实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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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瑞华.论彻底的事实审[J].中外法学,20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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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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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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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实审的形式化是我国第一审程序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在这一程序中构建“彻底的事实审”。彻底的事实审意味着裁判者在法庭这一特定时空范围内,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当庭独立形成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实现“彻底的事实审”,不仅是完善我国审级制度的基础和前提,而且有助于维护第一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我国自1996年以来的数次审判制度改革都推动着第一审程序逐步走向“彻底的事实审”,但是这些改革都没有真正解决“事实审的形式化”问题。今后,改革者不仅要关注审判方式改革和证据规则完善的问题,更应该将实现“彻底的事实审”作为第一审程序改革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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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第一审程序 事实审的形式化 彻底的事实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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