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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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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中的“以手护手”原则,现已得到各国民法的承认。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转让人为无权处分财产的人;受让人必须通过有效的法律行为而取得财产;善意取得的财产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转让人已经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让人。  相似文献   

2.
浅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平衡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和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而创设,对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已在世界广大范围内得到共识,而不动产是否适用则未取得一致意见。我国在物权法中最终明确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统一了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对整个物权法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3.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以及物权法领域内一项重要的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其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目前我国理论界较少涉及善意取得制度之善意的认定标准的研究,本文拟从善意主体的认定、确定善意与否的时间、善意的举证责任分配等几个方面来研究善意取得制度之善意的认定,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我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未明确完善地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交易安全和便利,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的善意取得制度是很有必要的。本文从《物权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出发,对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5.
余丹丹 《法制与社会》2011,(20):260-260
善意取得是近现代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适用善意取得须要以财产已经交付为要件,占有改定因为其自身的局限并不当然构成善意取得制度所要求之的交付,法律应限制占有改定情况下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现状,进一步对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进行评述,以期对善意取得制度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论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凌 《政法学刊》2003,20(3):36-38
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具有维护占有的公示作用,符合留置权的物权性质。运用留置权能充分发挥留置权的担保功能,保护交易安全。应设立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构成必须具备五种条件,按照这五种条件和海商法有关留置权的规定,海商法适用留置权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8.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确立了该制度。我国的物权法也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但现有立法仍有不足之处,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不动产的登记管理机构繁多相互不协调。  相似文献   

9.
袁志丽 《行政与法》2009,(8):105-109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一个具有长久学术魅力的制度,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将善意取得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善意取得制度的一般规定立法化,并将善意取得的范围扩大至不动产.毫无疑问,这是我国立法上一个非常大的突破和进步.但是,由于立法者比较注重法律制度的简洁,将动产善意取得和不动产善意取得进行统一规定,这就使得这一制度尚有一些需要详细讨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李杨 《法制与社会》2012,(13):40-41
近现代民法均有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学说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不动产或动产的让与人,将依据公示方法由其占有的他人财产交付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①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中一些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我国的物权法、民法典的完善尽微薄之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善意取得是指占有他人动产并对此无处分权的人,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时是善意的,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也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在罗马时期并未受到承认,但是在日耳曼时期,产生了以手护手的原则,这就是善意取得制度的由来。现如今,善意取得制度已成为民法重要制度之一,对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有关赃物的善意取得仍有待探讨。本文从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建立的意义出发,结合我国现状,尝试提出建立该制度的有关见解。  相似文献   

12.
论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义华 《河北法学》2004,22(2):55-58
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作为继受罗马法的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并未接受罗马法奉行的"无论何人不能以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原则,吸收了日耳曼法中"以手护手"的法理念,普遍确认了善意取得制度;英美法系本身就源于日耳曼法,善意取得当然成为英美法系各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认可。  相似文献   

13.
高莉 《法制与经济》2009,(24):90-91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物权法乃至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状况,重点对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并对善意取得应否适用于不动产,应否适用于遗失物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传统民法理论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与公信原则两项法律措施。二者有着严格的适用范围,但我国物权法对传统理论进行了重大改造将不动产也纳入善意取得中。本文拟就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与公信原则的关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善意取得是物权法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因其对维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秩序、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各国民法所接受。但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则是个需要加以探讨的问题。本文从研究善意取得制度和司法实践中出发,表明赃物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观点,这就是本文的主旨。  相似文献   

16.
论盗赃物、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咏 《时代法学》2006,4(6):56-61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各国民法均作了规定。但对于盗赃物、遗失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各国立法不同。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秩序,稳定现有的经济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盗赃物、遗失物也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不仅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也符合社会的公平价值观念,是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善意取得是善意取得制度应用于不动产交易的具体体现。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仅以动产为限,善意取得制度是否亦适用于不动产领域,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并且在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亦存在不同见解,我国理论界观点也不统一。本文以我国《物权法》的106条规定为基点,介绍不动产善意取得,分析其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浅析盗赃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各国民法均作了规定,但对于盗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各国立法有所不同,毕竟赃物不同于一般标的物,在制度的设计上必须严格其适用条件,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盗赃也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不仅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也符合社会的公平价值观念,是市场经济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9.
为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兼顾效率,日耳曼人引入了善意取得制度。此后,在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制度中,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确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解释三>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为《公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将善意取得制度扩展至公司法层面中的股权善意取得,这是我国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创新和突破。文章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理论进行分析,并对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例外情形作出系统阐述,提出有限公司股权善意取得中存在的不足并予以完善,为有限公司股权市场化交易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作为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其对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利益,解决权属冲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7年10月1日我国《物权法》的实施,是对国内外善意取得制度相关规定的一个突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国的《物权法》相对于传统的民法,虽然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比较完善的规定,但对于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赃物的善意取得却未做出明确规定。文章旨在通过对国内外以及我国现行立法的研究,对我国的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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