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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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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民政》2006,(3):40-41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切实保证《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对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程序、撤销婚姻和补领婚姻证件的要求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的监督与管理都做了具体规定。各地在贯彻实施《规范》的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相似文献   

3.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 200元以下罚款。”这是对婚姻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执行这一规定的过程中,应防止三种倾向:   一要防止滥施处罚。滥施处罚的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以事后的经济处罚代替平日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认为当事人违了…  相似文献   

4.
婚姻登记机关在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时提交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操作不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1994年6月,婚姻当事人王某(男)与张某某(女)在区婚姻登记机关依法领取了结婚证。1999年7月,二人以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为由,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按照法定程序,登记机关审核了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当事人还在有关材料上签了名、摁了手印,1999年8月,二人领取了离婚证。2001年2月,张某某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向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王、张二人的离婚登记”。理由是: 1999年12月(离婚登记4个月后)张某某在安徽省滁州市一医院门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  相似文献   

6.
湖四同志:对你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九九四年一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婚姻登记作了以下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上规定说明,婚姻当事人双方可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只需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不需户口…  相似文献   

7.
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虽然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乡镇人代会不适当的选  相似文献   

8.
[案情介绍] 张某、李某于1992年6月到某县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2000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县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李某在结婚登记时有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之嫌,认为应该由婚姻登记机关先行依法认定。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县民政局在受理张某主张婚姻无效的申请后,即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李某结婚登记之时,确实存在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决定宣告该项婚姻无效。但执法人员对该案是适用《婚姻登记条例》还是适用《婚姻登记办法》进行处理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9.
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什么是超越职权?它的内涵和特点是什么?如何认定行政机关的超越职权行为?这些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行政审判实践中都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对超越职权的界定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  相似文献   

10.
哲江 《政策瞭望》2003,(9):16-17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代的是实施了近9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管理”两字的引退可以看出,结婚今后完全是个人的事,婚姻登记机关今后将简化结婚登记手续,一切工作以服务为主。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为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其它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对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12.
婚姻登记纠纷处理"难"与"乱"长期不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婚姻登记纠纷的执法权力配置错误缺乏认识,以致对关闭民事程序、启用行政程序的错误规定无法纠正。当务之急是修改《婚姻法解释三》,开通民事程序解决婚姻效力之门,堵截行政程序处理婚姻效力之路,改革民政机关以撤销婚姻登记代替换证纠错之法,根据婚姻登记纠纷的不同性质和不同执法机构的职能配置相应的执法权力与手段,即婚姻登记中的信息错误由民政机关通过换证纠错途径解决,婚姻登记中的违法侵权行政案件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婚姻登记引起的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有效与无效民事案件由民事程序解决。  相似文献   

13.
新《婚姻登记条例》已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意义、作用毋庸置言。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需要明确。《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针对这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该如何执行?也就是如何确认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如果不提供婚前医学检查证  相似文献   

14.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广大婚姻当事人自觉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登记机关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取得了最大的法律实施效益.但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弄虚作假,出现了虚假声明现象.为严肃法律,笔者特作个案分析,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15.
案例案例一当事人周××,男,1975年11月出生,与吴××,女,1977年1月出生,于2006年4月共同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二人提交的证件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状况(户口簿记载)均为未婚。各人在填写《申请结婚声明书》的过程中,周××向婚姻登记员自诉:2002年6月曾经与边  相似文献   

16.
离婚冷静期     
《群众》2020,(12)
正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须先冷静等待第一个三十日届满才能领到离婚证,避免草率离婚。  相似文献   

17.
王志 《中国民政》2013,(11):51-51
福建省平和县民政局以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全县集中登记为契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及福建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服务规范》等文件内容,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维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这三类案件均属于不作为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实施七年来,某县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305件,但没有一起不作为行政案。通过调查、分析得知,不作为案件少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19.
荣晓莉 《长白学刊》2008,(5):160-160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府信息公开走向制度化、法律化的标志,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提高整个政府和社会的效率。因此,这也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政府工作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20.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一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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