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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问题的提出 2004年8月19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向拆迁人惠州市公共事业管理局颁发了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对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与演达一路交汇处三角地带实施拆迁。2005年4月8日,拆迁人因与拆迁范围内的古松喜等5户被拆迁人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向房产局申请裁决。2005年4月25日,房产局作出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不服,于2005年8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年11月9日法院以下三点理由撤销行政裁决和判令房产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作出裁决未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作出认定;2、没有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3、在终审法院未作出就被诉的拆迁许可证的判决结果之前作出行政裁决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2.
(200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1日法释[2005]9号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此复。  相似文献   

3.
徐冷卓 《山东审判》2004,20(6):105-107
[案情] 1990年5月原告刘莲媛与其兄刘啟新(系被告刘 炳勋之父)对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广胜街2号的房屋 9间进行析产。原告刘莲媛依据析产结果分得此房屋 北屋3间,1990年5月21日原告刘莲媛办理了房屋产 权证书。后原告刘莲媛考虑到被告刘炳勋家中人口较 多,同意被告刘炳勋在原告获得产权的上述3间房屋 内继续居住。1991年被告房地产公司对上述房屋实施 拆迁。1991年11月10日房地产公司拆迁处(甲方)与 刘炳勋(乙方)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约定:甲方  相似文献   

4.
房屋拆迁过程中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王忠义王睿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民事纠纷,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和拆迁委托合同纠纷三类。其中,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  相似文献   

5.
1.高法新司法解释规定,不服拆迁裁决可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当事人之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拆迁单位与拆迁户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拆迁当事人可  相似文献   

6.
陆志荣  黄会仙 《特区法坛》2004,(11):44-44,51
番香二队位于五指山市2.8公里旁边,1995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对该路段修筑一级公路,发出了《关于拆除该区域主街道两侧房屋的通知》,该队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同年3月18日,市政府又制定了该路段区域总体规划,发布了《开发“2.8商贸街”的暂行规定》。2001年12月,市土地管理局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将该队农民搬迁至市面粉厂旁边,遂对农民进行房屋及其他农作物清点补偿、安置。  相似文献   

7.
案情回放 2009年10月4日,北京市密云县某村民委员会张贴通知,称政府为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准备对本村旧城改造进行拆迁.由北京某公司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为了支持政府及村委会的工作,全体村民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回迁)》(以下简称《拆迁协议》).按照《拆迁协议》约定,村委会以“拆一平方米还一平方米”的原则对村民进行回迁安置,且应当自整体拆迁完成后18个月内对村民进行安置回迁.当年12月,房屋拆除完毕,大部分村民在外租房.但18个月过去了,回迁房根本未动工建设,村民想回迁安置的希望落空了.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条例》所规定的行政程序、诉讼程序以及这两个程序的衔接比较复杂,特别是对第14条规定的拆迁主管部…  相似文献   

9.
一、第三人及办理涉及第三人的公证 本文所称的“第三人”,指城市房屋拆迁中,既不是拆迁当事人中的拆迁人,也不是被拆迁人,但又与被拆迁房屋或与其补偿安置协议有直接利害的关系人。通俗地说,就是为了被拆迁房屋的顺利拆迁,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达成相关协议的公民或法人。它应具备如下3个特征:一是主体的合法性,即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或者法人。二是客体的关联性,即与拆迁房屋或补偿安置协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三是时间上的不间断性,即是发生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人。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第三人”…  相似文献   

10.
最近,有媒体报道,因一次拆迁安置,山西省农科院近500户职工拥有100%私有产权的房子转瞬间变成了经济适用房.而安置公司是在既没有施工许可证,也没有进行合法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强行交付了安置房. 为此,部分职工拿起了法律武器,冯某就是其中之一.2014年,冯某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为由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高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和山西省农科院告上了法庭.经审理,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认为:涉诉的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安置房不存在任何问题,开发商手续合法.冯某不服该一审判决,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经做出二审判决书.  相似文献   

11.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拆迁项目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相似文献   

12.
一、据以分析的三个案例以及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A地区实施项目建设拆迁。程某为该地区被拆迁人,甲公司作为申请人向该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实施拆迁。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程某未能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申请人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日向国土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决。经过裁决后,国土房管局于同年6月13日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决定申请人应当向被申请人进行补偿,被申请人应当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将其房屋腾空并交给申请人拆除。期限届满之后,被申请人仍未按照裁决书之决定腾空房屋,国土房…  相似文献   

13.
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使我国的城市建设生机勃勃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大规模地拆迁城市旧区房屋是城市建设基础性的工作。这项工作牵涉面广 ,涉及利益大 ,容易引发大量的拆迁纠纷。一、拆迁行政案件的特点拆迁行政案件主要是指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围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作出的裁决不服 ,向法院起诉而形成的案件。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不服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核发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等行政行为而形成的案件 ,不属于本文论述的范围。拆迁行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 )审理的对象是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相似文献   

14.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4条规定:“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按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受理?有观点认为,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裁决,是对平等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而居间做出的行政仲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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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江涛 《人民司法》2023,(16):95-101
在最高人民法院清理司法解释,将原《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7条删除后,我国对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权益之保护成为空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特殊行政协议,除兼具行政性与协议性外,尚具有物权性。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益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分为补偿与安置两部分,前者针对所有权,后者针对使用权。本文基于补偿安置协议的物权性,认为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益名为债权、实为物权,应当依所有权物上代位理论对补偿安置权益施以物权性保护;基于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性,强调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费用属于行政机关公法上的义务,且应事前补偿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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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请示》(黑政法发[2004]1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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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东 《人民司法》2023,(11):91-94
<正>【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履行以城市建设与旧城改造为目的订立的拆迁安置类行政协议,存在拆迁安置还建房屋面积误差等非根本性违约,行政相对人仅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审理规则诉请解除行政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拆迁安置还建房实际面积误差比超过协议约定的,不利后果由行政机关承担。  相似文献   

18.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法律救济手段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而产生的民事争议。随着我国城市市政建设、旧城区改造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这类纠纷日益增多。通过何种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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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季海宏、沈刚伯起诉称:原告曾于2009年1月4日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宁波市房产管理局作出的甬房拆裁(2008)290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2009年1月23日,宁波市房产管理局向法院提供了拆许字(2006)第2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2009年2月11日,原告向宁波市房产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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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徐某在某县城有房屋总建筑面积46.49m2。2001年10月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被告在异地安置给原告后街综合市场营业用房35m2,按市场指导价与原告的房屋价值相互折抵后,原告补被告价差款13000元;超过10m2部分按该地段市场指导价3907元/m2计算;该楼坐南向北,临街和综合市场。2003年被告经有关部门同意将该楼修建地段作了规划调整,安置给原告的门面仅是一个巷道门面,对该楼的设计和坐向改变,一直未告知原告。2004年5月,被告向原告送达入户通知书。原告认为被告改变房屋朝向位置,严重影响该营业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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