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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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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丧失及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世界性的驰名商标是一国的国宝,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谁拥有了驰名商标,谁就是未来的经济强国。在此背景下,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丧失问题不仅引起了法律理论界和实务者的重视和探讨,而且不少驰名商标所有人开始意识到商标显著性丧失的严重性,并进而采取一系列的防御措施1。如可口可乐公司就极力反对将所有可乐饮料称为COKE,然而在国内,相关法律对商标显著性丧失并无明确的规定,而且诸多驰名或著名商标权利人还缺乏对商标显著性丧失的防范意识。然而无论是在现实经济生活,还是司法实务中,均已出现了与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2.
随着淡化理论的发展 ,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丧失为世界各国法律所重视。本文从淡化理论的一般原理出发 ,较系统地阐述了商标的显著性丧失的法律特征 ,并结合司法实践对退化理论中存在的问题、显著性丧失的认定及其法律救济等诸方面发表了作者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商标的显著性与驰名商标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冀丽华 《河北法学》2005,23(10):140-144
判定一个商标能否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应当考量的因素之一就是该商标的显著性程度。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标识固有识别属性的外在表现能力。它要求商标标识设计独特,方便识别,方便传播。商标原发取得显著性和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是基于注册要求应具有的相对显著性,只有具备绝对显著性的商标才能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但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度因其显著性强弱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4.
公正与权威是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追求的目标,为此,我国需要建立法院回避制度。驰名商标只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荣誉称号。把驰名商标当作“荣誉称号”进行商业宣传,不符合设置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本意。强显著性是一件商标成为驰名商标的先决条件,因此,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地强化商标的显著性。  相似文献   

5.
商标淡化是冲淡驰名商标与其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之间的特定联系,削弱驰名商标识别性和显著性的行为。商标淡化有三种表现形式,具有多重法律属性,危害极大。须从立法和实践两方面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6.
驰名商标具有三个特征。第一、驰名商标比普通商标信誉度高。所谓商标的信誉度是指商标所反映出来的商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的程度。商标具有保证商品质量的作用,而驰名商标在这个方面是非常突出的。当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促使其决定购买的主要原因是该商品的性能、质量能满足自己的实际需要。因此驰名商标的所有者为了维护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来的信誉优势,就要努力保证在同一时期驰名商标商品在性能、质量等方面优于同类其他商品。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信誉优势所反映的质量优势不是减弱、退化了而是进一步得到加强。第二、驰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知名度高。商标的知名度是指该商标占据市场的地域广度和被消费者所熟悉的程度。按商标知名度的大小,可将商标分为世界驰名商标、全  相似文献   

7.
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商标淡化的法律问题初探●须建楚一、商标淡化概述商标淡化,就其法律含义而言,是指商标显著性及其商标的内在价值,因他人的使用而弱化,影响了该商标在公众中的形象,削减了商标权人商品的销售力。目前,许多国家都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视为侵权行为,且对商标淡化行为加...  相似文献   

8.
商标淡化的侵害对象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晓军 《知识产权》2002,12(1):24-27
商标淡化,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或其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作为削弱、冲淡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的一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商标淡化直接的危害后果是对驰名商标和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的损害,从而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法律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功能的演变和商标权益属性的变更,导致商标法的既有制度设计遭逢挑战.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就是适应商标法的变化和调整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具有补充性、策略性的法律制度.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设计是,坚持商标法在商标私权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所划定的界限不变,而对"超侵权"行为启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程序进行个案处理.驰名商标在本质上是商标所呈现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的结合,这也是驰名商标"被动认定、个案保护"以及其它认定原则的基本依据.为避免对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误解和制止滥用驰名商标,有必要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防止驰名商标异化:司法解释的制度设计及其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异化是一些企业在驰名商标认定的目标、路径和结果上,采取各种行动和策略来背离或偏离驰名商标立法目的或权利本质的现象.司法解释为了防止驰名商标异化,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但只能在防止围绕认定路径的驰名商标异化行为上发挥有限作用,而且有进一步刺激驰名商标异化的可能性.在适用相关司法解释时,应当将市场声誉列为驰名商标认定必须考虑的因素,从商标与商品两个方面对商标驰名进行举证,从而保证驰名商标认定符合法律的本意.  相似文献   

11.
驰名认定是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确立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和条件对于完善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以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从驰名认定属于事实认定这一基本思路出发,遵循个案认定原则、被动认定原则和特别保护原则。着眼于商标驰名的法律特征,要求驰名商标必须具有三个方面的条件:(1)较强的显著性,即商标的固有显著性达到相对显著的程度并且经过长期使用得以保持或加强;(2)较高的知名度,即商标在国内中心城市以及侵权行为地的省市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并具有一定声誉;(3)相对独立的价值,即商标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且商标所有人不断维护商标本身不受侵害。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以商标注册与否作为驰名认定的条件,并以"排除合理怀疑"作为驰名认定的证明标准,合理运用类比法进行认定,最终达到规范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切实消除"驰名商标异化"现象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正在进行中,争议的热点问题很多.驰名商标的保护,特别是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是否采纳反淡化理论,引起了学界的热议.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应当坚持传统的商标混淆理论,因为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有的学者则认为我国应当紧随国际主流趋势,采用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对商标混淆理论和商标反淡化理论做了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得出结论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不宜适用商标反淡化理论.  相似文献   

13.
驰名商标保护中的新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即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用“密不透风”来形容都不为过。从1983年的《巴黎公约》对其保护开始,再到现在的TRIPS协议,期间很多国际性条约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法律保护,而且这种保护是以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给驰名商标以保护的。  相似文献   

14.
南振兴 《知识产权》1995,5(4):14-15
中国建立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制度的时机与条件已成熟。这是因为,(一)中国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已基本确立;(二)作为假冒侵权活动焦点的驰名商标亟需立法保护;(三)保护驰名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下称《巴黎公约》)确立的一项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四)中国在有关立法和商标管理实务中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法律保护的尝试已经取得了初步经验。而现在急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构架中国的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  相似文献   

15.
一、引言: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代表着优良的商品品质、较高的企业信誉、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利能力。谁拥有驰名商标,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因此,驰名商标比一般商标更易招致假冒、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必须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16.
关于我国法律是否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人们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对未注册商标及将未注册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依法进行保护,缺乏法律依据.本文从商标标工作者的角度,结合<商标法>规定,论述了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和现实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7.
冯晓青 《法学家》2012,(4):115-127,179
未注册驰名商标属于驰名商标范畴,但在受法律保护方面与已注册驰名商标存在较大差异。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具有正当性,符合商标权作为私权保护的立法意旨,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有利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未注册驰名商标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澄清,如未注册驰名商标能否因使用而获得商标权利。从立法层面看,未注册驰名商标受到了国际公约和很多国家商标立法的保护。我国法律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第三次修改《商标法》的过程中,应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做出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王正志 《中国律师》2005,(10):67-67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对于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代表着良好的商品质量和商业信誉;对于厂家和商家而言,驰名商标意味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利益。所以,随着驰名商标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经济意义,对它的保护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国际范围内协调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成为有关的国际组织的工作重点。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体现了一个共同的主题,即不仅要保护驰名商标,而且要为其提供高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对驰名商标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的实质内容。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  相似文献   

19.
驰名商标权利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驰名商标作为商标中一种特殊的种类,其定义和认定方法都与普通商标不同,这种不同是由于驰名商标驰名的特性所致。但我们仍然应当明确,驰名商标的保护不是无限制的,驰名商标权利同样受到限制,对驰名商标的限制应当从地域、时间等方面进行,具体表现为"动态"保护的限制、相对地域性的限制、效力范围的限制、合理使用的限制、驰名商标退化的限制。笔者认为,在我国驰名商标的限制应当重点表现为: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产品宣传、恶意的商标异议和诉讼行为、不尊重其他权利人的在先权利等情况的限制。文中也对驰名商标权利限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20.
刘滢 《法制与社会》2010,(28):101-102
我国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传统的商标保护混淆理论,这不利于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存进我国民族品牌走向世界。因而本文力图围绕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理论,阐释加强对我国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和法律完善,促进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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