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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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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道同  吴林 《知识产权》2006,16(5):69-72
随着计算机软件在世界范围内的飞速发展,引起了人们对其保护的思考,各种法律保护的理论、方法应运而生。其中以版权法保护、专利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模式保护较为有影响力。笔者通过对这些方法的利弊分析,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修改、补充原有法律和针对软件特点专门立法两种解决途径的对比下,指出专门立法的优势。当然一切的推论只是单纯从保护计算机软件出发,立法还应结合中国当前在软件领域的国情。  相似文献   

2.
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软件的迅猛发展使各国逐渐加强了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目前存在的保护模式有:版权法保护、专利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保护等,版权法保护成为了各国普遍采用的保护模式。木文主要结合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利弊及合理性来探讨我国版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提出一些完善意见,希望能对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软件的专门立法保护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计算机软件在大多数国家是受版权法保护的, 但由于计算机软件种类繁多, 各种软件相互之间差异很大, 因此, 对软件的立法保护应按不同的种类区别对待, 包括算法在内的许多智力成果, 单独依赖于版权法或专利法予以保护都是不合适的, 对软件的保护应是版权法、专利法及专门法律综合保护的体系化  相似文献   

4.
软件产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保护的。针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法学界先后提出了版权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和综合模式保护等方法,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找到一个很理想的软件保护形式,软件和现有保护方法的不适应随处可见,制约了软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笔者通过分析比较目前各种保护方法的利弊,从软件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计算机软件专门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软件产业的发展是离不开法律保护的。针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法学界先后提出了版权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和综合模式保护等方法,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找到一个很理想的软件保护形式,软件和现有保护方法的不适应随处可见,制约了软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笔者通过分析比较目前各种保护方法的利弊,从软件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计算机软件专门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用什么法律形式保护软件,从六十年代中期以来就一直是各国计算机法律界争论不休的问题。近十几年中,争论的主要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应该针对软件的特点制定一项专门的保护法规。为此,有的国际组织和国家曾进行过尝试。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该用版权法保护。本文将从立法工作的角度来专门讨论软件保护同版权法的关系。一项计算机软件通常包括程序(Prog-ram)和文档(Document)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文档受版权保护是无疑的,本文集中讨论计算机程序的版权保护问题。就计算机程序来说,其内容是人们所设计的、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执行一项任务所需  相似文献   

7.
析美国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和专利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于计算机软件,到底是用版权法保护还是用专利法加以保护始终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美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历史入手,深入分析了近年来美国法院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所做出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例,指出:尽管美国及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对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达成了共识,但是问题并没有就此完结。面对计算机技术,尤其是多媒体软件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所固有的“作品性”和“工具性”两重属性所引发的用版权法还是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矛盾日益突现出来。在对“正义”和“效率”这一永恒的问题做出艰难决择之后,美国法院对软件的“工具性”有了崭新的认识,出现了一种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范围日益扩大而用版权法日益缩小的趋势,而对这种趋势的分析和评价,无疑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从Feist案看美国数据库的版权保护危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90年代初期,Feist案件的审理确立了美国事实作品保护的新准则,否定了先前美国法院依照“额头上的汗水”理论保护该类作品的判例。随着数据库产业的发展,如何保护该类事实作品再次成为焦点问题。Feist案件阐述的重要理念,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法律上的巨大挑战。该理念不能从版权法上全面地保护数据库产业制作者的利益,使得美国数据库在版权保护上面临危机。为了弥补版权法上的不足,美国在司法实践中,采用多法结合的模式来全面保护数据库;立法界对是否采用赋予数据库特殊权利的模式来保护该类作品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相似文献   

9.
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是采用专门立法模式还是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争议由来已久。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法律制度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保护模式。本文在植物新品种专门立法模式下,介绍UPOV公约"级联保护原则",结合各国在"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存在的分歧、国际组织的解决方式以及尚存的质疑,强调专门立法模式下的品种权保护制度是通过繁殖材料保护育种者权利,而准确界定繁殖材料是执法关键。联系国外最新执法进展,提出加大育种者权利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软件交叉保护探析徐敏韬软件保护的法律以版权法与专利法最为常见,两者在实务中不无疑义,尤其是在对软件的交叉保护上。本文从软件保护时间的经济学角度出发,对软件的交叉保护作一探讨。一、软件中的法律保护点软件的法律保护有多种方式,既可以用版权法,又可以用专利...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立法的重点问题就其立法模式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当前网络安全、网络侵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等领域问题相对突出,且法律规范存在缺失,有必要在这些方面制定专门的法律。互联网立法中应处理好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资源高效利用,市场、技术与制度“三对关系”。互联网立法的重心在于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且应注重发挥行业自治能力。  相似文献   

12.
计算机软件不适合用版权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1980年美国率先采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当时称为计算机程序)以来,大约有4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采取行动准备用版权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似乎利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已成为潮流,而且版权法好象是保护计算机软件最合适的法律,但事实并非如此。  相似文献   

13.
我国版权法缺乏在软件侵权诉讼中支持开源抗辩的具体法律依据。法院在个案中绕开版权法具体规范,直接引用公平、诚信原则支持开源抗辩的做法无法实现更公平、诚信的结果,且损害我国版权法的安定性和软件版权市场的财产秩序。美国规制版权登记欺诈的不当行为抗辩制度与其版权取得重形式主义的历史传统相关,需要多种配套制度支撑且近年在实践中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不宜作为我国法律移植的对象。以立法方式单独为软件作品设立开源抗辩在抗辩权定性和抗辩事由的规则设计上也存在难以调和的困境。既有的非法演绎作品保护规则已考虑了价值冲突时的利益衡量,有利于维系版权法的安定性和体系性,且对开源传播的负面影响有限,是更理性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14.
论人格权商品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格权商品化是人格权在市场经济中的必然发展,是人文主义理念和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对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和限制实际上是人格权保护的当代重要形式,推动了人格权的发展。人格权商品化相关制度已经为很多国家的立法和法律实践所确立,但在我国尚欠系统规范。我国的人格权商品化立法在比较研究域外法律实践及模式基础上,选择、借鉴其中合理的立法经验。在未来的人格权法当中我们应就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及法律救济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5.
外观设计兼具美学和实用功能,是处于版权和专利交叉地带的边缘性智力成果。这种复合性特征决定了法律保护模式的多样性我国现行法律将其纳入专利法保护的立法模式存在背离外观设计本质、条文过于粗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专利法的正常激励功能专门立法模式则有利于克服这一缺陷,满足我国现阶段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客观需求同时,采用注册与非注册外观设计并行的制度安排,可以加强对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设计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孙妍 《法制与社会》2013,(3):239-240
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日趋凸显,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其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其中美、德、日三国的立法模式最具代表性。出于种种原因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立法的欠缺是导致现今我国个人信息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文通过对比分析美、德、日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优缺点,就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立法模式、基本原则与目的、权利义务规定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美国的版权法立法策略的历史变迁写起,分析研究了美国版权法的立法策略如何根据本国版权业的发展水平和需要而适时加以调整,在对美国版权法立法策略与版权业发展相互关系的研究后,认为美国版权战略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和保护本国版权产业利益,并且认为其灵活务实的立法运作机制值得我国在制定版权战略的过程中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18.
由于版权和专利的重要作用,美国宪法专门赋予了国会就版权和专利立法的权力,即美国宪法中的“版权和专利条款”,美国版权法和专利法主要是由国会通过的联邦法律。由于商标的异质性,美国宪法没有专门赋予国会管理商标的权力,虽然国会可以根据宪法的“商业条款”就商标立法,但  相似文献   

19.
传统中医药知识是否需要法律保护以及如何进行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传统中医药知识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要问题。在传统中医药知识需要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普遍共识的前提下,以获取和惠益分享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应是最佳选择。以《中医药法》起草为契机,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不仅面临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法治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新宝 《法学论坛》2004,19(1):5-12
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网上言论表达自由、电子商务、人格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都是信息时代的法律所面对的新挑战。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全局出发,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对策,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构建互联网上的法治,需要借鉴相关国家(地区)的立法,总结近年来各种特别立法和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探索从特别法调整为主过渡到专门法律调整为主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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