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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的矛盾,引出了是否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问题。行政执法调查与刑事司法侦查虽然各自独立,但存在着有条件可以转化的关系。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限模糊造成管辖冲突,利益驱动导致行政处分权的扩大化,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向侦查司法行为转化的脱节或无序,以及侦查权不可泛化与行政执法调查权相对无力的矛盾,是当前我国行政执法调查权与刑事司法侦查冲突的原因及表现。建议在某些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专门警察机构,解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体制问题,并对设立的程序和范围加以严格的控制,且应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从而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解决侦查权不可泛化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必将深刻地影响侦查人员的侦查与证据观念型塑,影响侦查行为的立法进程和侦查取证方式的改变,影响刑事诉讼的发展进程和诉讼结果,促进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对侦查行为监督力度的加强。应当加强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转变侦查和证据观念,构建独立于口供之外的证据体系,构建现代侦查体制和机制,以应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侦查行为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背景下侦查人员履行诉讼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侦查人员出庭的诉讼地位是特殊证人。为了化解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难题,侦查人员应当规范取证行为,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取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立法应当赋予侦查人员作证豁免权,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用定罪率替代破案率,并将法院对证据的采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相似文献   

4.
刑事审前法官制度的缺位,不仅导致我国侦查程序中非法侦查行为屡禁不止,权利救济机制处于空白状态,侦查程序不具诉讼形态,也使得公诉权缺乏应有的控制,公诉方式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造成庭前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能落实,证据展示程序难以运行,庭审法官的预断不能排除。加强权力制约与保障人权,必须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设立刑事审前法官.  相似文献   

5.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条;被视为我国刑事立法进步的标志之一。而与此同时,各地频频报道一系列冤假错案,对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构成极大的挑战。这些冤假错案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现象;而这些非法讯问手段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的弊端;为此,必须构建"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强化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主体地位,以此来制衡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6.
在侦查权的行使过程中 ,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利益需要 ,即确保侦查效率和保障人权。侦查权配置的三个原则 ,即限制侦查权、保障人权的原则 ,司法审查的原则和检侦一体化原则 ,满足了两种利益的需要。“以裁判为中心 ,检警一体化”的刑事司法体制实现了这三个原则。而我国现行刑事司法体制未能体现三个原则。建议 :1、实行拘留、逮捕与羁押相分离 ;2、赋予侦查阶段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3、确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4、赋予检察机关侦查活动的领导和指挥权。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刑事错案被屡次披露,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司法的民主、进步,另一方面民众对司法的公正产生质疑。这不禁带给我们深思,错案是如何发生的,怎样才能避免错案的发生?文章从改进侦查机关内部机制的角度来探讨预防错案的发生,以期能够警示侦查机关加快队伍建设,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侦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立法规定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中国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的巨大进步。在侦查阶段,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面临诸多问题。首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给侦查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证据观念的转变,侦查模式的转变和侦查措施的改进等方面。其次,存在着非法证据界定难,非法证据举证难和规则适用参与难等问题。这就需要侦查机关转变证据观念,提升依法收集国家证据的能力,完善侦查机关内部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进一步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走向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律,被视为我国刑事立法进步的标志之一。与此同时,各地频频报道一系列冤假错案,对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构成极大的挑战。这些冤假错案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现象。而这些非法讯问手段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的弊端。为此,必须构建"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适当的沉默权,落实律师辩护权、确立律师值班制度,完善并强化检察监督,限制讯问时间,完善录音录像制度、提高讯问程序透明度等,强化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诉讼主体地位,以此来制衡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程序的运作状况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的进展及效果.西方各国都通过法律明文规定,辩护方享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我国目前侦查机关和辩护方权力配置严重失衡,在立法上赋予了侦查机关异乎强大的侦查权,却缺乏必要的有力制约,而辩护方由于缺少调查取证权,其防御权微乎其微,且几乎缺乏有效救济手段,于是在诉讼中不免产生诸多问题.这样,无论从诉讼法理还是人权保护角度,都应该明确,辩护方在侦查程序中拥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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