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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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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移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惩罚性赔偿制度呈现为英美法国家特有的制度 ,它有悖于我国当前的民法理念 ,但鉴于我国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有必要将之移植我国民法学领域 ,为我所用。  相似文献   

2.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在英关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在我国《侵权法》制定之际,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功能及其不足做浅显分析,对于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科学建立,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3.
随着时代的发展,侵权法的理念也不断在变化:从原始的同态复仇到现代注重社会正义。惩罚性赔偿制度便是这一种理念的产物,让侵权人承担高额的赔偿,能够对其起到威慑的作用,能给受害人予以物质上的补偿与精神上的抚慰。我国也在法律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并且得到一定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惩罚性赔偿数额较低,标准不确定等,因此对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仍然有研究的必要以期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在我国突破性地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着一定问题,无法起到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分析,对惩罚性赔偿的性质,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及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惩罚性赔偿的理想化的功能在于既能弥补消费者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又能对消费者的精神利益起到一定的抚慰和赔偿的作用,同时还能对侵权者起到惩罚、威慑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理论界,惩罚性赔偿制度有被滥用之虞。而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属性为社会性——经济法法城内的一种特性,文章深入探讨了经济法内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的理论标准。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受害人权益。而惩罚性赔偿具有补偿功能、制裁功能、遏制功能。并且我国目前已具有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现行立法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因而在该领域内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文章对构建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7.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亟需借鉴英美法系的成功经验,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对侵权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惩赔.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还应当准确设立赔惩的上下限,区分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的不同功能.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置目的在于惩罚和制裁不法行为人,阻遏该行为人将来再次从事该类似之不法行为,给他人提供警戒和社会示范。其产生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在近二百多年的适用过程中,虽然不断受到批判,但是其适用范围仍呈现扩张趋势,体现了该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从惩罚性赔偿的基础理论出发,通过梳理惩罚性赔偿在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考察,意图探讨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民法体系存在的合理性问题。同时,结合我国当前民事立法状况和司法环境,论述该项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从而论证我国对惩罚性赔偿的立法选择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损害赔偿实行单一的限额赔偿原则,但对于故意或恶意的行为、严重不负责的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应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本文从一个案例入手,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功能的介绍及其价值分析,具体阐述了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并提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条件及赔偿金额度的确立。  相似文献   

10.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十倍惩罚性赔偿制度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在加大食品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现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威慑力不足、适用的主观要件存在缺陷、赔偿数额的计算缺乏合理性等诸多问题.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其威慑力必须使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主观要件更加具体全面,完善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惩罚性赔偿的最低和最高数额限制.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已在立法实践层面达成基本共识,但其理论发展仍然面临深刻的解释困境;一方面与传统民法的"同质补偿"、"损害填补"原则相冲突;另一方面,制度实施中一直遭受"私人执法"的误读,存在着正当性质疑。惩罚性赔偿因袭英美法实用主义的演化路径,难以在公私法划分的法律理论中获得完整、自洽的解释。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研究不应当囿于狭隘的部门法划分,必须深入至社会实践层面考察,并循此规律进行制度设计和立法扩展。  相似文献   

12.
在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食品安全法》中再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构成要件,然后根据学界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及相关问题所进行的探讨,说明了该条文自产生之初就在可操作性、赔偿基数确定以及其实际作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非议。本文在对这些非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以经济手段的方式来惩罚侵害人,威慑侵害人和潜在侵害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一种民事责任制度。但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因其具有的惩罚性特征,与一些法律制度的密切关系而产生诸多联系。笔者此处就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补偿性赔偿制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惩罚性违约金和刑事罚金、行政罚款的关系进行如下论证,以期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有进一步的认识。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英美法系国家一项重要的责任制度,在当今两大法系渐趋交融的形势下,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已开始在立法上逐步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立法、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要采取渐进式路径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完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健全惩罚性赔偿数额的量定。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惩罚性赔偿具有惩罚、威慑和补偿功能。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尚存在缺陷。结合我国实际,从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态度和法院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更加有利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遏制功能 ,其本身所具有惩罚性、附加性、法定性、强制性等特征使英美法系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制度。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 9条有了相关的规定 ,但是其规定有诸多的不完善 ,例如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赔偿价款的确定方法都不具体。因而应进一步借鉴外国的先进作法 ,从各方面来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食品安全法》修改在即。笔者通过对各地各级法院作出的约100份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的判决书进行分析,对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情况进行总结。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乱象源自理论的模糊混淆。本文认为,现行《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而非合同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以实际损害作为构成要件。建议新的《食品安全法》增设适用于合同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区分设置赔偿金额计算基准,适度提高惩罚性赔偿金额,将诉讼的矛头更多指向作为毒害食品之源的生产者。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我国现行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不足: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基数标准不合理,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单一限额不科学,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不合理。应从制定合理的惩罚性赔偿金计算标准、制定合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等方面完善我国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惩罚性赔偿条文修改为:"生产不安全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安全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其所受损失三倍以内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19.
2013年我国修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惩罚性赔偿的金额由原来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的1倍扩大为3倍,进一步提高了惩罚性赔偿的金额。20年来,我国惩罚性赔偿金数额逐步提高。但在惩罚性赔偿制度最为完善的美国,却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进行了诸多限制。我国不能过分夸大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和作用,应该在适当限制的基础上使其更为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应坚持个别情况下例外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思路,充分考虑现实意义和合理性,在必要的领域逐步构建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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