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我国现行刑法实际情况来看,女性性权利得到了相对完善的保护,而我国男性公民性权利的保护处于十分不利的境况,甚至出现了法律的真空。本文以我国和世界主要国家关于男性性权利的刑事立法的比较和平等适用的刑法基本原则,说明我国刑法对于男性性权利保护的滞后性,阐述了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刑法关于男性性权利保护亟待完善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2.
性权利作为人身权,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与人身紧密相联,因此也是刑法所重点保护的对象。但作为基本人身权利之一,男性的性权利保护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刑法在对男性的性权利保护上,仅规定未满14周岁的儿童有免受猥亵的权利,其余一概是空白的。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是具有深层次原因的,并威胁到了成年男性的性自主权,从而在无形中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修改刑法以保护成年男性的性权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男性被同性或异性性侵犯的案件层出不穷。然而,由于"男权主义"立法思想还占据着刑事立法的正统地位,现行刑事法律对男性被害者的保护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这导致既不能对犯罪者进行应有的惩处,同时也不能对被害人进行应有的保护。立足中国立法现实,以性权利平等作为探讨基点,我国应该完善刑法相关条款,进而更好地保护我国男性的性权利。  相似文献   

4.
依照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应该对男性和女性的性权利都予以保护,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刑法保护的性权利主要是女性的性权利,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则不是很具体和明确,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5.
对人们性自主权进行有效保护应当是当代立法维护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的必然选择,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刑法》只确立了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保护而忽略了男性性自主权保护的问题,体现在具体规定上,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罪的被害人只能是女性而不可能是男性。实际上,就域外刑法有关强奸罪的规定来看,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没有作上述狭隘的界定。为此,需要修改现行《刑法》,将男性性自主权也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6.
依照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应该对男性和女性的性权利都予以保护,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则不是很具体和明确。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对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8.
刑事立法活性化概念的提出,使人们对因犯罪圈扩大而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现状感到担忧,因而有学者以刑法的谦抑性为由反对刑事立法活性化。倘若对谦抑性作文义解释,谦抑性就会被理解为只是一味地限缩,这显然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矛盾的,实际上也曲解了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初衷。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我们需要对谦抑性作合乎逻辑的目的解释,这样一来,刑事立法活性化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关系也就需要被重新理解。当今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当由"抑制处罚"转变为"合理处罚"。谦抑性的核心在"谦"而不在"抑"。刑事立法的关键在于理性立法、合理入罪、适当处罚。  相似文献   

9.
借鉴两大法系代表国家的刑法典关于隐私相关权利的保护制度,我国刑法第四章"侵害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应在现有条款基础上增加"非法窃听或监视罪"、"侵犯私人计算机数据信息罪"两个罪名,并对相关个罪进行整合,形成刑事立法上的"侵害隐私相关权利的犯罪"体系。从立法现状、立法土壤、伦理基础和刑法效益四个方面可以论证我国建立隐私相关权利刑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新兴基本人权之一,而德国是欧陆法系中对隐私权立法保护较为先进的国家,并且拥有细致完善的隐私权刑法保护规范体系。对德国隐私权刑法保护进行研究,关注其刑事立法发展动向,将会为中国隐私权刑法保护立法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经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