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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多个被告均提出上诉的,上诉费应如何预交?编辑同志:我院最近审理一起一原告诉三被告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根据原告及三被告应负责任分担了诉讼费用。在法定期限内三被告都提出了上诉。现就预交上诉费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  相似文献   

2.
我院在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时,有些同志意见有分歧。一种意见是:当庭宣判或者是定期宣判,从宣判之日(没送达判决和裁定书)第二天起就算是被告的上诉日期。再一种意见是: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被告没接到书面判决和裁定书之前不能定为上诉日期。我同意第二种意见。以上两种意见究竟哪一种正确,请答复。  相似文献   

3.
一、什么叫上诉案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间,提出请求上一级法院再行审理时,这一阶段的诉讼叫上诉。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能使第一审法院错误的或不公正的判决得到及时纠正,从而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法。它的优越  相似文献   

4.
赵宪杰 《山东审判》2005,21(5):67-69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由来上诉不加刑原则首先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最早见之于刑事诉讼法的,是1877年的德国刑事诉讼法。该法第398条规定:“被告一方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时,新的判决不得处较原判更重的刑。”1891年的日本刑事诉讼法也作了类似规定。该法第265条规定:“若只有被告人、辩护人或法律上代理人控诉,不许将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遇到了一起原、被告人同时上诉的自诉伤害案,二审撤销了一审法院原判被告入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加重了被告人的处罚。对此,有的同志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二审法院可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处罚。另一种意见是,若根据第一款被告人“上诉  相似文献   

6.
司法信箱     
编辑同志: 我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给付原告货款1.3万元”。送达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一个月时间的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送达后被告仍不履行。原告又提出上诉期间的损失如利息,差旅费等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在移送执行庭后,出现了二种意见。一种是:二审维持  相似文献   

7.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对诉讼程序中所出现的实体及程序等问题作出诸多决定,如判决、裁定、裁断等。对于上述决定,当事人有的可以立即上诉,有的须待到诉讼结束时才能上诉,有的则无上诉权。凡此种种,即是联邦诉讼程序中的可上诉性(appealability)问题。可上诉性决定了当事人能否对某一案件提起上诉:具有可上诉性的决定,可以上诉;反之则不得上诉。而决定的可上诉性问题,则由一项古老的原则予以支配,这一原则即为终局判决规则。终局判决规则(final judgement rule)是美国上诉程序中颇为重要的一项诉讼规则。一般而言,该规则指的是只有在审理法院的诉讼作出终局判决之时,才可以进行上诉。因此,对于终局判决之前作出的裁决,不能在该裁决作出之时提出上诉。相反,只有在后来对终局判决提出上诉时,才可由上诉法院对此类裁决加以审查。就实质而言,终局判决规则是关于上诉时间的规则。该规则的适用及例外是上诉法院所面临的最重要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 原被告双方为相邻纠纷诉诸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于2004年6月20日上午定期宣判。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拒领判决书,拒签送达回证。审判员告知被告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2004年6月27日,一审法院经办人将判决书、送达回证用挂号信邮寄给被告,被告拒不签收。2004年7月8日(上诉状中所写日期)被告提起上诉。本案的上诉期间应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段刚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作出判决,一方部分当事人提出上诉时,其判决的效力及如何执行存在着分歧意见。(一)判决没有生效,不可以先执行。理由是:在群体(共同)诉讼中,一方部分当事人已提起上诉,引起了二审程序的开始,一审判决就没有生效。二审法院对其判决既可能维持,也可能撤销或改判。因此自然谈不上对一审判决的执行问题。  相似文献   

10.
原告李某为与被告某铜矿厂返还股款纠纷诉至某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胜诉,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铜矿厂职工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才得知判决结果,反映强烈,到省城集体上访,该基层法院以院长发现程序裁定对本案提起再审,以民再初字立案。该院经审理,以原一审判决法律适用不当为由再审改判,李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院以民再终字立案,二审维持原判。李某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  相似文献   

11.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是:对为被告人的利益提出上诉的案件,上诉审法院经过审理决定改判时,只能适用比原判决为轻的刑罚,不能适用比原判决为重的刑罚.即只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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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一审法院对案件调查审理后所下的判决或裁定,有的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但没有写上诉状,过了上诉期之后才写了上诉状邮送法院,对这种超过上诉期限当事人才写出上诉状,其上诉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13.
来信编辑同志: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没有提出抗诉,而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是否按照上诉案件受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有无上诉权?请给予解答。甘肃省武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王存才复信王存才同志: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没有权利提出上诉。如果他们提出上诉,人民法院也不能按照上诉案件受理。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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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因此,在判决或裁定书上同样要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但是,我发现有的没有写明这一内容。经了解,主要原因是:有的同志认为,再审的判决或裁定,一般  相似文献   

15.
<正> 刑事诉讼法中的判决,可以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两大类。司法实践中,对于有罪被告人的上诉权一般都比较重视,但是,对于无罪被告人的上诉权则往往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不给以应有的保障。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有些一审法院在宣告无罪判决时,不向被告人交待上诉的权利,或者在判决书上不写明上诉的期限和法院,有些二审法院在收到被告人的上诉状后,一看是对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即不予认真审理,甚至不经过审理即直接予以驳回。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为了对无罪判决被告人的上诉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笔者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附带上诉具有依附性、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双重性、目的上的对抗性、不服范围的惟一性、审理上的合并性共5个特征。关于附带上诉的本质,有非上诉说与上诉说两种学说。附带上诉制度具有平衡当事人双方诉讼程序利益,实现当事人双方攻防机会平等;打消好讼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便于息讼等多项价值功能。附带上诉的合法要件是:须有合法的主上诉存在,须由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提起,须对上诉人所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声明不服,须于法定期间内提起、须不可再为附带上诉、须遵守法定程式。  相似文献   

17.
原告对管辖异议的裁定能否提出上诉?编辑同志:我们受理一起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被告提出的异议成立,故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通常情况,一般是被告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出上诉,但现在是原告对该裁定上诉。请问...  相似文献   

18.
近来有的二审法院出现在押被告人请求撤回上诉有增加趋势,谈论这一动向是否正常,还得从准予撤回上诉的条件谈起。在押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一般是一审法院作了有罪判决的刑事案件,其中有自诉案件,又多是公诉案件。自诉刑事案件具有与公诉刑事案件不同的特点,这里暂且不论,现在就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在押、刑事诉讼已纳入二审程序的上诉案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准予其撤回上诉?笔者认为,二审法院在接到在押被告人的撤回上诉请求后,必须对上诉理由和撤回上诉请求进行审查和必要的阅卷,从而把握一审判决是否存在冤错,被告人是否认罪、撤回上诉请求是否属于被告人主动提出,然后分别情况作出裁定。凡属被告人主动提出撤回上诉请求且已认罪以及一审判决不存在冤错的条件下,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其撤回上诉。对于被告人怕“拜菩萨引出鬼”或由于外界精神压力而被迫撤回上诉的;口头上息讼而实际并没有认罪的;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将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的。凡有这三种情况之一者,二审法院则不应当准许其撤回上诉。有条件地准许撤回上诉,是不是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当然不是的。因为这里所论述的是指已纳入二审程序的上诉撤回。对于已纳入二审程序的,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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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此外,还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对于如何保障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问题,法律则没有明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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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第 6 5条规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 ,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 ,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 ,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何为“对方当事人”呢 ?《解释》没有作具体规定 ,从而使得在司法实践中 ,行政上诉案件当事人的称谓很不一致。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件 :一审判决撤销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一审判决后 ,原、被告都未上诉 ,而只有第三人上诉。第三人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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