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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特定履行和损害赔偿分别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可以首先寻求的救济。特定履行在实施难度、对人身自由的妨碍、对经济理性的容纳度等方面,损害赔偿在量化、预防违约、道德追求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容易引起攻击的地方。两种救济在深层理念上体现了对合同制度功能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对两种救济的不同态度,会在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形态上产生影响。实务中,两种救济都有较大的、各自更为合适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2.
涉检信访因其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而成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环节。就实证考察而言,现阶段涉检信访在总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特点反映出涉检信访过度承载“权利救济”功能的事实;就宪政国家而言,涉检信访超负荷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程序公正、司法权威、规则统治之间存在冲突。因此,综合考察涉检信访运行的制度环境和既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弱化涉检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重新确定其功能定位,不断提升其规范化程度,并确立司法救济的核心地位,可以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直是我国信访案件的主力军。这既是司法救济制度的尴尬,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高发有其特定的客观因素和深刻的主观诱因。现有条件下,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加强外部监督,杜绝腐败现象;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功能是适合我国转型期需要的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4.
“有权利,即有救济;有救济,斯为权利”,体现了权利与救济之间的紧密联系,福利权从产生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权利性质已经开始改变,救济方式也开始介入新的因素。针对这种新的变化,探讨了美国的国家行为理论以及日本对福利权救济模式的选择。在此基础上,扎根于中国的基本国情,探索出一条公法与私法救济相结合的双重构造的救济模式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惯例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信访条例》赋予行政信访政治参与、权利救济和怨情排解功能,而行政信访在实践中承担各种各样功能,其中主要功能是维持社会稳定,信访实践偏离了《信访条例》对行政信访的功能定位。政治参与应是行政信访的主要功能,次要功能是权利救济,监督行政与解决纠纷是信访的间接功能。我国应当根据行政信访的功能定位设置信访机构,将信访机构统一设置在人民代表大会内不符合我国国情,政府内部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信访机构是恰当的选择。应赋予信访机构主体资格,信访人可以针对信访机构不予答复的信访事项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6.
我国在加速推进农村现代化、城市化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这类纠纷不仅牵涉的主体众多而且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如若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将不利于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现阶段确有必要切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特点认真思考如何完善其救济机制。既要正确评判和解、民间调解及行政救济对解决此类纠纷所起的作用,亦有必要分析研讨,促进仲裁及诉讼在解决这类纠纷方面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7.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频发,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信访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扮演的重要的角色已经不言而喻。但是信访外部环境的错综复杂和信访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的双重压力导致了信访困境日趋严重,这引起了理论层面上对于信访权利救济功能的热议。各种理论观点的提出促使我们对信访权利救济功能重新进行审视。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与其公民政治参与、意见表达功能不可分离。通过信访权利救济功能进行正当性论证,进而探求信访权利救济功能的实现路径,从而促使信访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中承担更重要的责任。  相似文献   

8.
游侠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从法史学的视角观之,游侠缘起于社会变动和复仇之风,且随着国家权力集中化逐渐发生了变迁,因其自身的弱点及国家的严密控制致使产生异化并直至消亡。游侠在法律上可以界定为一种私力救济,私力救济的扩张在现代社会仍有必要。从法社会学和法律文化的视角观之,游侠与社会法制状况密切相关,游侠之出现是对于社会普遍不公正的一种补偿和对抗,侠文化可以透视出民间百姓大众的法观念,侠义精神是中国法治的本土资源。基于此,对游侠的研究对于考察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仍具意义。  相似文献   

9.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立与之适应的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有效机制,在诸多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中,行政救济制度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行政救济制度以其特有的和谐功能,在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多元化社会中各成分之间的冲突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结合和谐社会的利益需求,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和谐功能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我国现有政府采购立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现行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救济制度的规定存在救济主体范围狭窄、救济程序繁冗、质疑投诉处理机构独立性不强、采购暂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在借鉴国际政府采购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国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应从扩大救济主体的范围、理顺救济程序、确立独立的质疑投诉机构、健全采购暂停规定四个方面着手完善。  相似文献   

11.
发展性福利重视社会开支的投资和产出功能,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中国从宋代开始便在赈灾过程中出现较为系统的具有投资取向的社会救助对策,经历清朝的制度化、在民国时期得到进一步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发展性福利思想发展成为全面的扶贫举措,进一步在公民福祉的提升政策中得到体现,并最终表现为兼顾补救与发展的包容性发展实践。中国历史上丰富的救灾经验、传统民本思想及其引发的重农观念、儒家思想及其东亚文化的产出主义福利取向,以及当代中国政府关于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都对中国发展性社会福利思想及其实践有着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
见义勇为乃中华传统美德,但是这种美德在我国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勇为者遭受人身与经济的双重损害却无处获得帮助。国家的立法混乱与统一立法的缺乏,导致见义勇为的救济体系岌岌可危。而我国现存救济制度的不足无疑会扼杀此种美德的延续与生存,因此,确立一种国家先行救济与完备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的救济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3.
中西方虽然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背景、文化背景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但在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上却存在着一些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主要表现为:重视家庭在道德养成教育中的基础地位;重视道德的社会教化;强调将道德品质的培养与知识传授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家庭、学校教育与社会濡染的影响;强调纪律、制度、法律等对道德养成教育的保障作用等。  相似文献   

14.
对刑事被害人给予经济上的救助是当前其最迫切的需求,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刑事被害人经济救助制度,以填补立法空白。国家对刑事被害人实施经济救助对保护人权、提升政府公信力、追求正义价值等具有十分重大的价值功能,需要将该项工作尽快规范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15.
元明清王朝治回政策与回族形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唐宋元王朝的回族先民到明清王朝的回族,每个王朝的统治者都制定了不同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与回族的形成有着密切关系。在元代恩威相济的对回政策下,回族共同体雏形形成;明代回回人仍受重用,对回实行优待和强制同化政策,回回人融合汉族文化进而加速了原文化的本土化进程,回族共同体形成;清代对回政策前后有别,前期因俗而治,后期采取“以回制回”的压制政策,回族共同体非但未被削弱,民族认同得到加强。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容隐制度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容隐制度又称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于春秋,形成于汉,成熟于唐。我国的容隐制度在彰显孝道的同时,又反映了“礼法合治”下的人伦精神。因此,我国的证据制度应对之进行大胆合理的吸收。  相似文献   

17.
许多学者认为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在清代晚期,事实上,从清代中期学者的妇女观中已经可以看出端倪。可以说,从清中期学者的妇女观到清晚期学者的妇女观的嬗变,与妇女解放运动从萌芽到异军突起的过程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8.
被害人救助工作自开展以来受到社会的好评,在经验层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与此同时,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展开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理论上的"自说自话",二是实践中的"我行我素",这种规范维度和经验维度的严重脱节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视角,检讨被害人救助的规范研究,汲取被害人救助的经验成果,将是未来全面构建中国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9.
清代州县强盗防范问题不但对当时社会产生深刻的影响,也对现代基层治安制度的构建有所启示.如何通过对历史文本的发掘,再现清代州县强盗防范制度的构建状况,分析影响制度运行效果的各种变量因素,总结清代地方具体政治制度构建和运作过程中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成为政治制度史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文章系统梳理了现阶段该问题的研究现状与不足,展现出学界对清代州县盗案防范制度研究的学术图景.该制度的研究从简单到系统,呈现出“丰富与匮乏并存”的特点.学界的研究还应在深入发掘制度构建的细节、拓展制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视角、占有历史材料范围等方面进一步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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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社会权司法救济的方式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非宪法不仅明确规定社会权可以通过司法方式获得保护和实施,而且还赋予法院对社会权进行救济的广泛权力。宪法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社会权的救济方式做了一些探索,主要有宣告性判决、强制性指令和“读入”判决。这些救济方式对社会权的保护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因其局限性影响了救济的效果:一是过分关注集体利益而忽视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二是对法院命令的执行缺乏有力的监督,常使法院命令流于形式,影响了救济的有效性。因此,法院应承认社会权是个人权利,赋予社会权以实质的个人权利的内容,注重对个人权利的救济;并发展新的救济方式,对政府执行法院命令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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