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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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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察机关的管理主要涉及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事务。其中,检察业务管理机构及其模式选择,既是当前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管理改革中遇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同时也是当前深化办案业务质量管理改革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高检院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因此,构建统一的案件管理机制,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突破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检察业务工作长期各自为政的状态,是对以执法办案中心的检察机关缺失专门业务管理机构的重大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2.
《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检察机关基本办案组织、检察业务运行方式、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等多方面给现行检察制度带来重要变革,在检察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遗憾,主要表现在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得不彻底、检察权运行和管理机制存在“盲点”、司法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存在遗漏、有关检察官履职保障规定较为欠缺等,需要根据实践情况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与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检察权运行机制变革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载体。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重塑了检察机关办案主体,案件管理改革是检察机关业务管理的一场“革命”,二者相辅相成。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检察权运行去行政化,实现适度司法化的过程,需要案件管理机制与之适应作出相应调整。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通过吸收分解行政化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扁平化”管理模式和完善业务考评制度等机制,可以为主任检察官制度构建配套的管理和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4.
现行的《办案规则》重点"借鉴"和"模仿"了民事审判程序的规定,民事检察工作报表中的案件类型则直接使用了民事案件案由,这导致民事检察工作在程序上和内容上都与民事审判工作实质相同,民事检察权成了变相的民事审判权。这种"检察权的审判化"说明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定位出现了严重偏差,错误地把民事审判的功能(权利救济)作为民事检察的功能,错误地把民事审判中不告不理的当事人主义思想引入民事检察,从而导致民事检察的对象、方法和程序陷入"审判化"误区。要实现从"审判化"到"检察化"回归,民事检察工作就必须有自己的、不同于民事审判的功能和指导思想,必须有不同于民事审判的案件、方法和程序,才能有真正的民事检察制度。至于行政检察工作,其情况与民事检察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5.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与办案中心地位的变革性举措,为新时代检察监督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新思路,开辟新路径。在捕诉一体、内设机构调整等改革叠加的背景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契合改革需求,是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业、提升监督品质、实现办案与监督共同促进的必然要求,蕴含了深厚的理论根基和迫切的现实需求。广东试点地区对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改革进行了相关探索,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实践样本。应继续从办案理念、处理标准、操作程序、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进行完善,推动新时代检察监督法治化、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6.
检察监督基于查明案件相关事实的需要,天然蕴含调查核实的权力内核。在强调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时代,需要充分认识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重要意义以及行政检察调查核实的特殊性。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是个案监督工作的基础,是行政相对人表达诉求和补充法院卷宗外相关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关系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以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调查核实权运行中存在调查核实理念存在偏差、法律依据供给不充分、强制性手段缺乏、证据效力有争议等问题。要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就需要树立能动式调查核实理念、明确调查核实原则、明确调查范围、科学设置调查程序、强化调查核实保障措施,以发挥调查核实权的功能作用,促进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完善和提升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L市检察机关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服务乡村振兴中做出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检力下沉不到位、直接介入乡村治理深度不够、检察监督资源利用不足和自身功能发挥不稳定、机关法治建设溢出效应不明显等问题。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革新检察监督功能的办法,宏观上就是要进行检察环节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为办案而办案的思维习惯,将检察服务重心下移到基层一线,强化基层组织行权、治权监督,因地制宜地创新多种形式的服务方式。微观上,需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性思维理论,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遵循现代科学的“嵌合”原理,创造性地变“体系外”服务为“系统内”服务,变“帮扶式”服务为“责任式”服务,变“单元主导”服务为“多元协调联动”服务,变“参与式”服务为“嵌入式”服务,变“点面式”服务为“网络立体式”服务,改进检力下沉方式,以开放透明高效便民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点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8.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执行监督为民事检察业务中提出检察建议最多的版块。然而实践中,民事执行仍然存在着执行难和执行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民事执行难这一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应更新办案理念,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启动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以提高检察建议的质效,助力破解执行难与执行监督难。  相似文献   

9.
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需求,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创新性检察监督制度。尽管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巡回检察宣传开展不深入、巡回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跟不上新时代监狱检察工作发展等问题。应从革新监督理念,打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建立健全巡回检察案件化办理模式,借助“外脑”等方面提升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本文从监狱巡回检察理论认知、监狱巡回检察的实践分析、对监狱巡回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等三方面对监狱巡回检察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现代检察权主要是围绕诉讼进行配置的。在我国,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的制度与活动通常被称为行政检察。然而,从检察权与行政权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出发,行政检察应当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由于缺乏这样的视角,过去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是比较分散的。系统地研究行政检察理论,对于改革完善检察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设定行政检察权,应当按照系统的分权理论而不是个别人的分权学说研究检察权与其他公权的关系;按照民主原则的要求,避免检察监督权与社会监督权相脱节或者相重叠;在行政检察程序的设计上,应当遵循其他救济程序优先等原则。对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对特定行政活动的检察监督、检察职能在刑事程序中的行政法作用等问题的研究,都有必要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展开。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面临着“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诘问。实践中检察权不正当行使甚至违法行使的案例时有发生,建立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检察权自我净化的重要举措。检察权内部监督的核心问题在于理顺并平衡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之间的关系,需要从检察一体出发进行制度考量。检察权内部监督的要素可以分为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前者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后者包括运行主体、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机制应同时兼顾动态要素和静态要素。从静态要素上看,应构建纵向维度的上下级检察机关及上下级检察官之间的监督关系,横向维度的案件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的监督关系;从动态要素上看,应在运行主体上建立检察官的职业化管理体制,在运行程序上实现内部流程规范化,在运行结果上实现考核评估机制科学化,建立起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公信力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检察权地方化趋势明显,检察管理方式不规范,检务公开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弱化检察权地方化,强化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力度和实效;规范罚没款物的管理.  相似文献   

13.
我国“侦查-公诉-狭义法律监督”检察权架构,对应形成了“职能保障型-公益保护型-权力制约型”法律监督体系。在法律监督体系中,检察侦查作为保障性职能促进检察机关保护公益、规制公权;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其作为制约性职能促进公职人员监督资源合理配置、形成监督闭环。从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和增强依法反腐合力的目标导向出发,当前检察侦查制度尚有完善空间。应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整体框架下,按照功能主义国家权力配置要求,通过机构和职能整合促进检察侦查的功能发挥和效能提升,同时遵循“分工、配合、制约”宪法原则。循此逻辑,在权能配置上,促进权能内容体系化,启动条件和范围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完善侦查权限措施,对接调查核实权;在体制机制上,设立独立于批捕、公诉部门的专门侦查机构,保留公诉部门自行补侦权,理顺“检察一体”与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关系;同时从程序性控制和多元监督等方面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据此系统推进检察侦查制度优化完善。  相似文献   

14.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在具体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更新办案理念、发挥好检察官的主导责任、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构建检察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持之以恒推进。  相似文献   

15.
检察管理的中心是检察业务管理,检察业务管理的核心是案件管理,案件管理的重心是案件质量管理。检察业务规范化管理作为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建立规范的制度、标准为根本,以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为保障,以"过程控制"、"系统方法"、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等为措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确保案件质量,促进检察机关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一、检察研究的总体情况检察研究工作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先导。近几年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大力繁荣检察理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检察研究工作蓬勃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促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改革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7.
检察实践中,由于案件管理工作薄弱,不能有效地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必须通过规范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正确履行。  相似文献   

18.
检察听证工作,具有化解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等多重价值,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实践中,部分检察官运用听证开展案件审查的积极性不高、听证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听证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听证配套保障有待增加等,制约了检察听证质效的提升。需要提高检察官的综合素养,规范听证工作流程,优化检察听证制度体系,加强听证配套供给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听证办案质效。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流程管理机制;改革方向是以检察业务规范化管理机制为基点构建执法办案流程管理体系,成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借助规范化管理平台对案件集中归口管理和全程跟踪监控,以规范执法行为和保证案件质量。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具有广泛的法律依据,对于自身履行检察职责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检察机关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实践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检察行为司法化,就是要引入对审听证的诉讼要素,使检察机关负责的审前程序具有司法要素,即形成弹劾制审前程序构造.检察人员管理行政化的问题由来已久,由于长期以来对检察人员管理采取简单套用行政人员管理的模式,造成实践中司法资源浪费严重、办案效率普遍低下、检察人员待遇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检察人员去行政化的分类管理改革在此背景下展开,经过近十年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诉检察官制度是高检院推行的司法改革措施之一,具有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培养诉讼精英、符合公诉权司法属性等意义,但是近年来该制度发展出现“瓶颈”,究其原因在于对主诉检察官性质认识不到位、缺乏立法支持、权责利不协调等,因此,应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协调权责配置及正确处理主诉检察官与其他主体的关系,以发挥主诉检察官制度优越性.作为一项“实践中的权力”,检察建议工作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首要任务是完善工作机制.刑事诉讼监督要增强其程序的正当性,应契合现代司法理念,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构建诉讼监督的立案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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