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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日前,我省正式出台《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对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造成的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
基层动态     
《共产党人》2006,(23):21-21
吴忠市委近日出台《关于决:策问题的若干暂行规定》。该《规定》从严格按照原则和程序决策、实行党委专题会议制度、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规范领导小组运行、加强对决策的监督等五个方面做出了21项规定,以此提升全市党政组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在《规定》中,强调党委决策的核心和统筹地位;政府决策对党委负责,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决策原则上经过一定的会议进行,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规定》还就进一步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作了明确要求。下级组织要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报告重大问题决策情况,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各县(市、区)党委(工委)每半年要向市委上报党委常委会议纪要、记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决定重大事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实行纪实制,要如实记录涉及干部、人事、财务事项的讨论、决定情况。对违规决策、不作为决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对分管部门决策活动失察或放任决策失误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相似文献   

3.
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目标的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追求行政决策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尤其注重决策质量、效率和程序,使得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程序、阶段环节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决策、行政权力的行使划定边界,明确了决策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意义《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各级人民政府在作出和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时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律依据。《条例》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而决策合法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合法作为决策的第一要件,既需要实体法的规制,更需要程序法的规范,十几年来,国务院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日益明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问题导向,提出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措施。在此背景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之一的合法性审查程序,我们以辽宁为视角,成立联合调研组,对省内部分政府及职能部门调研,总结合法性审查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为政府决策和国家立法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5.
论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的必要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是指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为防止违法决策而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和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论证的一种行政咨询行为和内部程序制度。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是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一、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是构建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时代,我国政…  相似文献   

6.
《实践》2015,(9)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我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5年6月1日已实施。按照《规定》要求形成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的质量更高,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为便于广大读者了解《规定》,本刊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7.
《党课》2008,(2):63-63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西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工作被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该规定从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决策纠错和决策责任等方面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8.
把决策机关法制机构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体是我国地方政府立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决策机关内部事中的行政自我规制,其准确的功能定位应是决策机关内部的法律论证,因此,合法性审查主体必须具备"行政隶属于决策机关"和"法律专业性"这两个基本特征。遵循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国务院最新颁布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合法性审查主体的非排他性规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县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内设的政策法规司(处、科)是对应决策机关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决策机关法制机构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主体是现有决策模式下更为切实可行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9.
对于正处在转型期的社会而言,风险评估制度能够发挥降低行政决策的风险性、协调系列决策和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作用.我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面临地方性立法、评估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和民众程序参与意识淡薄等问题.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民众决策程序和权利救济意识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0.
行政程序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法治观念尤其是程序观念在我国极为淡薄,有关行政程序立法理论更几乎是空白。从行政机关方面来看,封建传统中的“官本位”和“家长制”的思想影响很深.缺乏行政程序的观念更为普遍。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是“长官意志”,有程序规定不照办.没有程序规定更好办。从行政相对人方面来讲,由于法治观念淡薄和受“无讼”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影响.老百姓一方面认识不到自己正当权利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解决,另一方面仍然报着“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的信条,不敢轻易去诉诸法律。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国行政程序法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众参与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的公众参与制度,需要反思为何公众参与在实践中逐渐陷入无用论的困境,其路径是在立法中改变有限参与的制度定位,在充分保障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权基础上,建构交涉性参与过程.在公众参与方式上,应当客观定位听证会制度,以非正式的通告与评论程序作为公众参与的一般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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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人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各纵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可以说,报告中的上述沧断,是对各地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特别是对党委在决策中实行票决制的总结和归纳。  相似文献   

13.
地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权。宪法和法律对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了基础性规定,但没有明确重大事项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定义、内容和内涵外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精神纷纷立法或修法。但由于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各地立法规定差异较大,影响了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法制统一。本体论是分析一项制度的程序、机制、实践与价值的基础,可以确保在同一理论和逻辑层面讨论问题。明确重大事项决定制度的本体问题,才能确保地方立法法理充分,指导科学可行的制度设计,同时为中央立法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14.
<正>11月5日,省政府审议通过的《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9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制化。《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适用主体主要是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也包括县级以上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同时,《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也给予明确界定,即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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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制化: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党  李茂林 《学习论坛》2001,(10):14-16
行政程序作为引导行政活动过程的原则和规则体系,与行政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要发挥行政程序保障和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必须在行政程序立法中选择"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目标模式,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的时效制度、代理制度、不停止执行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和紧急处置制度.  相似文献   

16.
广西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条文中逐步加大了行政程序的比重,为行政程序理念与实践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但广西的行政程序立法仍有行政程序理念不足、地方立法单薄,行政程序立法零散,缺乏体系性,社会参与程度不足、责任条款过于简化、知识储备不足等值得检讨的地方。通过制定统一的广西行政程序规范,以行政公开和细化程序性规定保障公众的行政参与,强化程序责任条款,加大对广西行政程序立法的知识储备等形式提升广西行政程序立法之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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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行政程序,是指公众有序参与到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活动过程中表达意见、陈述主张、申辩理由,并与行政机关进行交流、沟通和互动的方式、步骤和机制。近年来,江苏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许卫林 《唯实》2010,(5):77-80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但由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重大事项界定缺乏统一标准,制约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行使。提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认识,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遵守科学化程序进行决策,是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9.
王雅琴 《世纪桥》2011,(23):49-51
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是为制约行政主体的权力,保障相对方权利的实现,在行政程序中为相对方设定的权利。从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关系中、从程序的独立价值中,可以分析得出结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具有独立价值。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范畴,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内容是变化发展的,综观各国法律规定,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内容有以下七个方面,而且处在不断发展之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程度权利同样是如此。结合当前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实践的现状,我们应当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方式促进相对人程序权利得保障和实现。  相似文献   

20.
当代行政决策已成为国家权力行使的核心环节,具有全面权衡性、核心性、非营利性、时效性等特征。随着服务型政府的逐渐形成,欧美发达国家行政决策制度具备了决策主体明确、权责分明,政府职能定位合理,决策程序科学严谨,咨询参与机制健全,决策问责机制比较完备等特点。借鉴欧美国家经验,可以从实行“行政三分制”,建立依法决策体系,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等方面完善我国行政决策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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