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五种行为被列为价格垄断。 这五种行为有: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相似文献   

2.
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基石范畴和核心关注。市场支配地位被不当创造、维持、加强的过程会造成系列社会危害。在"政府行为—经济竞争"的反垄断法框架下,根据不同的成因,市场支配地位可划分为四种类别,并需要采取与之适配的应对策略和规范路径:对基于合法授权的市场支配地位,应着力平衡反垄断与管制的关系;对基于行政垄断的市场支配地位,应密切关注对受益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一并制裁的可能性;对基于效能竞争的市场支配地位,应重点防范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倾覆市场的危险,对其保留结构性的反垄断规制措施;对基于不当竞争的市场支配地位,应尝试拓宽有关单边行为的反垄断法制度,禁止具有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不当创造市场支配地位的特定单边行为。  相似文献   

3.
近三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频频出拳打击原料药品行业垄断行为,及时纠正了行业内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了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然而执法活动不能对行业垄断行为起治理之效,其原因在于原料药品行业的反垄断执法逻辑:就发改委执法而言,认定价格垄断协议的主要考虑因素有价格变动是否具有一致性、经营者是否进行意思联络以及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就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而言,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考虑因素有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否构成滥用行为以及滥用行为排除限制竞争的程度。故此,当前我国对原料药行业垄断行为的法律治理,有必要从立法、执法、行业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等层面,设计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相似文献   

4.
李小明 《求索》2007,(10):95-98
在垄断行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所有垄断行为中理论上危害最大的行为类型,因此,在法律上对它的处罚也应当最为严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停止及纠正滥用行为,罚款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形式,进行刑事处罚及分拆企业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人承担的严重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为了制止经济活动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条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人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相似文献   

6.
目前,互联网行业市场垄断局面已经形成,垄断企业以其在市场中的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国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通过研究我国反垄断法律的实施情况,指出反垄断执法工作中法律实施的不足,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可全面促进我国反垄断法律的实施,有效开展互联网行业市场的反垄断监管。  相似文献   

7.
阿计 《人大建设》2007,(3):40-41
中国反垄断法剑指何方?透过去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清晰可见的是借鉴了国际上三大反垄断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  相似文献   

8.
李麒  苏泽琳 《长白学刊》2023,(2):108-118
平台数字化垄断是头部互联网企业利用强大的先发优势和市场地位,通过资本优势、业务包抄、免费定价、恶意挖人等方式形成市场中的支配地位,进而实施的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虽然平台经济属于新业态和新模式,但其通过数据支配优势和资本优势获得支配地位并加以滥用的垄断本质不变,同样对良性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由于平台数字化垄断对市场的公平竞争法益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及侵害危险性,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具有良知上的可责性,加之平台企业遭受反垄断处罚并不会实际威胁到其持续经营能力,因此非刑事手段不能达到对垄断企业的威慑效果。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反垄断刑事立法,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只规定了串通投标罪而没有对垄断行为进行整体化、系统化刑事规制的局限。故应对固定价格、限定产量、划分市场、联合抵制和串通投标的横向垄断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算法共谋属于典型的应受刑法规制的数字化卡特尔行为。  相似文献   

9.
垄断有3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由行政权力保护所形成的卖者独占或买者独占,是通过行政法规或规定等形式取得的一种排他权.是凭借公共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目前人们常说的我国的垄断,  相似文献   

10.
随着技术革新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电力行业已呈现出潜在的竞争性.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正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对电力行业的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电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一种妨碍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非结构性垄断行为,对此类行为的规制是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属于完全的行为规制.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12.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反垄断法为依据,强调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应当适用反垄断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指南等,释放互联网平台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指南》共六章24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附则等内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指南》答记者问时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但由于平台经济商业模式和竞争生态复杂、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  相似文献   

13.
对反暴利若干问题的思考聂宏斌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市场体系发育的不健全,少数不法经营者凭借自身有利条件,通过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与不法手段及欺诈性、垄断性的价格牟取超高利润,形成暴利。暴利行径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阻碍了社...  相似文献   

14.
周灵方 《求索》2012,(3):116-118
一定意义上看,反垄断法就是一部关于调整国家、市场和经营者之间竞争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垄断行为破坏市场竞争,侵犯自由企业的正当权利,故需进行规制。然而,在反垄断法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却得慎之又慎。维护自由竞争的优先性、规制行政垄断,重构市场主体的真实平等、以及厘清经营者自由与国家干预限度这都是反垄断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5.
2013年的沪金价格垄断案是一起典型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件,这个案件不仅仅是由五家金店通过协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而且作为自律管理者的沪金行业协会也参与促成了该价格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对于横向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行为都通过立法予以禁止,只在极特殊的情形下即限制竞争的益处明显大于限制竞争的弊处之时方予以豁免。  相似文献   

16.
正民航发[2017]145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运输航空公司:为加强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管理,规范国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国内航空运输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民用航空国内运输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银行业市场结构的竞争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银行业市场存在资源分配不均、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滋生等问题,与整体竞争不足、局部竞争激烈的市场状态具有密切关系。基于银行业的特殊地位,竞争法中结构主义原则的适时适度回归十分必要。综合市场集中度、进出市场难易度、经营者依赖程度、国家干预程度等多种因素,应将结构调控和行为惩治相结合,不断优化银行业市场竞争状态。  相似文献   

18.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三章 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五章 价格监督检查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  相似文献   

19.
随着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数据型经营者向深度演进,互联网平台逐步显现出既具有促进市场经济创新发展的正外部性,也可能具有阻碍市场经济公平发展的负外部性,最典型的负外部性莫过于垄断。当前,互联网平台衍生了以算法合谋为主要形式的垄断协议、利用数据资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等新型数据垄断形式,给我国反垄断规制带来了诸多困扰。尽管我国对反垄断做了较多努力并修订了《反垄断法》,但是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的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要探索多维的反垄断治理机制:在治理原则上,应当坚持市场化与法治化原则;在治理路径上,需要从政府规制向多元治理(企业自治、政府规制与社会监督)转变,完善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的治理路径。  相似文献   

20.
孙鸿怡 《前沿》2005,(3):126-129
反垄断法的本质就是对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及其行为进行监督控制; 支柱内容是对限制竞争协议的禁止规定和兼并控制的规定。我国行政垄断是行政干预经济的直接表现形式, 这决定了我国在WTO成员国的大环境下必须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