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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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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继军 《法学研究》1998,(5):101-109
一、附赠式有奖销售的立法状况及实践中的困境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有奖销售的一种重要形式。〔1〕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一种经济竞争现象。它的积极作用在于为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创造有利的产销条件,促进商品销售。对于正当的竞争秩序而言,它的消极作用是,不但会...  相似文献   

2.
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用户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利弊共存,但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对我国更多的是利。因此,立法上应有限制地允许附赠,而不是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3.
冯凡 《法制与社会》2011,(11):112-112
附赠式有奖销售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在经济生活中被广泛采用,但现有制度对其规定甚少。本文主要从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性质入手,认为其属于单一的买卖合同,以此为基础确定其中的赠品责任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完善附赠式有奖销售法律规制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于洋 《法制与社会》2011,(31):204-20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奖销售作为一种常用的市场销售手段,以多种形式普遍存在于市场交易之中,但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虽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做了一定的分类,但并未对社会实际做更进一步的标准划分,尤其是在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赠品规制中,并未针对其不同的法律性质做详尽区分。因此,针对附赠式有奖销售中赠品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及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购物赠品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附赠式有奖销售本质上是一种单一的买卖合同,附赠行为是单一买卖合同之一部分;一般情况下,赠品在交付时发生物权移转;赠品责任属产品责任,经营者事先公开声明该赠品的质量不能予以保证等四种情况属免责事由;主商品退还时赠品权属取决于买卖双方的过错情况.  相似文献   

6.
广东新会市谢强问:从事营利性服务的经营者搞有奖服务,受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的约束?比如,银行为了吸引储蓄搞有奖储蓄,最高奖超过了S000元,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本刊法律部答:《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的交易行为的。根据该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该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而,从事营利性服务的经营者搞有奖服务,应当属于该法第十三条所称的“经营者”,有奖服务屯是该条所称的“有奖销售”行为的一种表现,应受该条的约束。在我…  相似文献   

7.
廉立 《天津律师》2005,(1):5-10
新闻:《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出台,并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对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7种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促销规则不得含有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商场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作出任意解释。  相似文献   

8.
29.什么是附赠?答:附赠,即附带赠送,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是指经营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附带地向交易对方无偿提供一定数量现金或者物品的行为。30.附赠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答:根据有关规定,附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9.
巨奖销售,依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分析,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因我国学界对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存在赠与说、混合说、价格行为说和买卖说等不同的观点,从而对巨奖销售产生不同的法律解决方案。笔者试从分析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入手,对我国实践中存在的巨奖销售无效之抗辩加以分析,希望对完善我国的有奖销售法律治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一、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类格式条款违反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属无效。二、在预付式消费中,如果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应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已经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量占约定总量的比例、约定的计价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有奖销售活动中的民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如何,学者们见智见仁。本文作者针对当前流行的三种观点即负担赠与说,附条件赠与说,主从合同说进行了法理剖析,指出其各自的误区,在对三种观点“破”的同时,把自已观点即有奖销售属于混合合同即买卖含有博彩性质“立”了起来。 有奖销售中奖品所有权转移到底怎样界定,本文给出了一个确切的答案,对司法实践部门尤具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1995年初,河南石油勘探局天然碱开发公司产品严重滞销,生产的重质纯碱积压4000余吨,资金周转十分困难。为摆脱困境,天然碱开发公司1995年3月28日在《河南石油报》上刊登了一则“有奖销售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为了广开产品销路,我公司面向油田开展有奖销售业务,凡是推销产品、货款回收及时者,我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凡愿意帮助我公司推销活动者,请电话联系或面谈。”河南油田职工黄某看到这则公告后,便多方打听寻觅欲购碱者。1995年4月,黄某认识了前来河南油田购买液化气的株洲玻璃厂的刘经理,黄向刘经理介绍售碱,并领…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限制有奖销售的立法思考李东方有奖销售早已风靡全国,但是,以往我们对这种行为的性质以及如何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却研究甚少,致使漏洞百出。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出现的这种没有法律规制、放任自流的有奖销售,不论是对企业和国家,还是对国民都已造成或者将继续...  相似文献   

14.
赵冰凌  茹梅昊 《法人》2024,(4):54-55
<正>近期,《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下称“2024年规定”)公布。相比2018年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下称“2018年规定”),2024年规定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营业额门槛作出较大幅度调整。“扼杀式并购”未被纳入  相似文献   

15.
《商务与法律》2004,(5):54-56
关于第四章标题“经营者集中”的问题,第四章的标题建议修改为“限制经营者联合”或者“禁止经营者过度联合”.修改理由:第四章的标题“经营者集中”表述上不明确,且与第3条第3项“经营者过度集中”的概念不一致,二者之间的联系不明确,而且“经营者”与“集中”在词语搭配上不符合中文使用爿惯(参见我们对第3条第3项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6.
《法治与社会》2003,(8):13-13
对深受黄色淫秽、欺诈等不良手机短信的公众来说,非常有效的明智之举是拿起法律武器与短信发送、传播、经营者进行“斗争”。但由于处理与手机不良短倍争议尚未有完整的立法。普通老百姓时常感到“无法可依”。现将散见于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收集整理,供读者处理此类纠纷时参考,使经营者、传播者有所顾忌,也使更多的民众了解法律法规,对经营者、传播者给予有效监督,还网络和信息世界以洁净的“天空”。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社会》2003,(3):39-39
问:2003年3月,我们县要搞一个文化交流活动。我公司为了增加市场竞争力,想在此期间对某些商品实行有奖销售活动。请问:商家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应遵守哪些规定?  相似文献   

18.
每次和国内的妈妈打电话,总会被附赠几条“健康小贴士”。“你那里买得到红枣吗?要多吃红枣补血!”“没事的时候敲敲大腿外侧的胆经排毒。”“早上喝杯生姜茶,晚上不要喝——早上吃姜,胜过参汤,晚上吃姜,赛过砒霜。”  相似文献   

19.
冬凝 《江淮法治》2012,(8):55-55
说实话,才疏学浅的我.在老师推荐这本书之前,还从未听过“吴念真”的大名.直到拿到这本书,翻开附赠的别册,我才知道,作者吴念真——台湾电影的灵魂.被称之“全台湾最会说故事的人”。  相似文献   

20.
可口可笑     
沈寒冰  吴冬 《检察风云》2006,(19):74-75
赵亚当这下可是时来运转了,喝口水竟然让他中了传说中的“有奖销售”活动的头等大奖!可是,且慢!商家竟然“耍赖”!俗话说得好,“不蒸馒头争口气”,亚当决定诉诸公堂,誓将官司进行到底……不如我们还是听听吴冬律师的说法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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