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和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  相似文献   

2.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省文化厅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执行二○○四年三月九日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为搞好我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  相似文献   

3.
这次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刚才,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和市精神文明办的负责同志分别就本部门应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作了很好的发言,他们讲的意见我都完全同意。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下决心抓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  相似文献   

4.
豫政办〔2 0 0 2〕 6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研究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八月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意见  近两年来 ,特别是今年 6月以来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 ,各级公安、消防、通信管理、文化、工商等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 ,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 ,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对证照…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举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6.
《政策瞭望》2004,(4):14
黑网吧违法经营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相似文献   

7.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青海省委关于《青海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列人重要工作日程,切实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网  相似文献   

8.
国办发〔2 0 0 4〕 1 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 ,现转发给你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暂停营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务必落实。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近来,一些地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突出,特别是黑网吧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尽快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守土有责,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法制办、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网吧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近来,一些地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突出,特别是黑网吧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尽快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  相似文献   

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为深入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整顿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精神,现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是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发[2003]4号)精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5.
豫政办〔2 0 0 1〕 89号 (二○○一年九月三日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1〕 5 9号 )精神 ,进一步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 2 0 0 1年 4月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以来 ,我省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主要是“网吧”)专项整治为突破口 ,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  相似文献   

16.
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通告如下:一、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得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已经  相似文献   

17.
近日,喀喇沁旗成立网吧协会。全旗19家网吧业主自愿加入协会组织,成为会员。网吧协会是由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指导、监督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个人),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群众社团组织。主要协助管理部门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开展行业自律,通过制定章程,缔结会员自律规则,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市场,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我旗互联网与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委、重庆海关、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2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精神,市国土房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