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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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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友信箱     
《工友》2006,(6)
参保前发生的工伤旧伤复发该如何处理?《工友》编辑部:1993年,我在工作中不慎从高空跌下后,诊断为脊椎脱位。2000年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2005年旧伤复发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工伤保险机构说,我的治疗费应由企业全额支付,工伤保险部门只负责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所发生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但企业也  相似文献   

2.
《工友》2006,(6):42-42
1995年,我在工作中不慎从高空跌下后,诊断为脊椎脱位。2000年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2005年旧伤复发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工伤保险机构说,我的治疗费应由企业全额支付,工伤保险部门只负责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所发生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但企业也拒绝支付。我们企业是2002年开始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请问:我的治疗费究竟应该怎样处理?  相似文献   

3.
治军  永兴 《工友》2015,(2):20-22
当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工伤农民工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4年12月29日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4.
《中国工运》2008,(4):22-22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高工伤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对高工伤风险企业依法履行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义务、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全市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煤炭和其他矿山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及所使用的农民工。  相似文献   

5.
曹旭峰  董汉荣 《工友》2006,(2):9-11
武汉鄂中药业有限公司遭巨额工伤索赔后悟出一个道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企业没有替职工办理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出现了工伤时将由企业承担赔付责任,企业会因此背上沉重的包袱。有  相似文献   

6.
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因工外出受伤也应认定为工…  相似文献   

7.
互动信箱     
《时代风采》2014,(15):29-29
单位不帮我进行工伤评残怎么办?案例:我退休前腰部受过伤,当时没有进行工伤评残。现在到医院按工伤看病时,需要工伤评残证明,我没有该项证明。前不久,我让单位帮我进行评残,单位领导说,太久了,不好办。请问,我垓怎么办?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所说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否进行过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进行过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超过一年,则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也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因为该条例第17条明文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  相似文献   

8.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重大发展与理念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保险法》以及新《工伤保险条例》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作了重大发展,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简化了工伤处理程序,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减少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追偿制度,规定了第三人侵权的工伤医疗费用支付,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层...  相似文献   

9.
个人家庭用工受伤算不算工伤?问:我的妻子去年经同村在外打工姐妹的介绍,到一居民小区给一位瘫痪老人当保姆,照顾老人的全部生活起居,包吃住每月四千元工资。一天我妻子在厨房给老人炸丸子时老人突然喊要大便,急忙去给老人料理,慌忙中忘了闭火,导致厨房失火,救火中她被烧伤住院。事后就赔偿问题因数额较大没有达成协议。请问我妻子算不算"工伤"?答:您的妻子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走工伤赔偿的途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刚刚起步,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工自身的特殊性,简单套用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导致很多农民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获得工伤赔付的过程步履维艰。因此,要想真正运用社会化的方式实现工伤农民工享受工伤补偿的普惠性,需要改革现行的工伤保险体制。  相似文献   

11.
《工友》2014,(10)
正《工友》编辑部:我于2013年5月起在沈某的企业上班。2013年8月6日,我在工作中被塑机轧伤了右手。由于伤情严重,我前后共耗时一年多才完成治疗。在治疗前期,沈某垫付了医疗费用,而后期的医疗费用经我多次催要,沈某才于2014年8月9日支付的。今年9月,我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因超过《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时限未被接受。请问,错过了工伤申报期限该如何维权?徐庆军  相似文献   

12.
秦兴旺 《工友》2006,(11):38-39
“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伤不能按工伤赔偿。”法院的这个认定让黄肇能怎么也想不通。为了这句话,他苦苦地走了5年的工伤索赔路。2006年7月,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决,终于让他露出了笑脸。  相似文献   

13.
宗晓虹  谭立独 《工友》2006,(5):10-12
一起未了的案件陈天毅系武汉某企业职工。2003年12月20日早上,他骑自行车上班。途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2004年2月,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肇事司机赔偿了丧葬费及死亡补偿金共计75000元。陈天毅的父亲认为,这同时又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事故,死者家属应当得到工伤保险待遇。他要求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未果。无奈,他只好自己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04年9月,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陈天毅是因工死亡。陈父拿着《工伤认定书》再次找企业,他提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  相似文献   

14.
《时代风采》2012,(7):27
正问:我3年前在工作中负伤,鉴定为工伤5级。今年2月,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我担心公司会不会借此机会将我清退?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你不必担心。  相似文献   

15.
我国工伤致残人员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不够规范、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低、工伤人员的医疗康复问题未得到重视、工伤人员回家后的护理待遇偏低、工伤致残人员之间的待遇差别较大以及他们继续就业面临许多困难等。解决的办法是 :完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 ,实行工伤保险工作的社会化 ,强化宣传教育 ,提高参保意识 ,扩大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 ,调整工伤致残人员的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和标准 ,重视工伤致残人员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就业等工作。  相似文献   

16.
我国工伤致残人员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不够规范、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低、工伤人员的医疗康复问题未得到重视、工伤人员回家后的护理待遇偏低、工伤致残人员之间的待遇差别较大以及他们继续就业面临许多困难等。解决的办法是:完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实行工伤保险工作的社会化,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参保意识,扩大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调整工伤致残人员的保险待遇的支村范围和标准,重视工伤致残人员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就业等工作。  相似文献   

17.
工伤等级如何鉴定,工伤待遇以何为据?编辑同志;您好!去年初,我因工伤事故留下伤残。之后我从报纸上获悉劳动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这说明此条例待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今去信有三个问题请教:一是在国务院未批准实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  相似文献   

18.
《工友》2014,(2):26-27
正《工友》编辑部:我15岁的儿子去年退学后到一家企业做配料工,由于不熟悉操作规程,右手不慎被输送机的传送带绞伤。作为母亲,我要求该企业给予工伤待遇,但对方却以我儿子尚未成年为由,屡屡拒绝。请问:未成年人因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蒋艾萍蒋艾萍读者: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这  相似文献   

19.
工伤保险立法完善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伤保险制度及其相关立法在我国已经初具规模 ,但还未臻完善 ,诸如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赔偿责任、“过劳死”与工伤的关系等还存在许多问题 ,工伤保险现存制度设计中存在缺陷 ,应当进一步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20.
《工友》2006,(6):43-43
我是一家国营企业的职工,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大部分职工长期放假在家闲着无事干。2004年11月,我到另一家工厂打零工,每月工资500元。2005年7月的一天,我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挤伤左手。出院后我找该厂报销医疗费及有关待遇时,该厂领导说我是临时工,只同意报销部分医疗费,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要享受工伤待遇回去找原单位。但是,原单位也拒绝承担,理由是工伤事故发生不在本公司。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谁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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