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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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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在刑法中增加了限制减轻处罚幅度的规定,从立法背景和立法本意看,主要是为了防止法院在量刑时决定减轻处罚幅度的恣意性。但是在实践中,不同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对该法律条文的理解却出现了分歧,主要集中于当被告人同时具有多个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具有"减轻或免除处罚"[1]情节时,对其量刑是否必须受到该条文对减轻处罚幅度规定限制的问题。本文将结合案例,从理论和司法实务两方面对该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中存在的争议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一致,量刑情节基本一样的犯罪,其所判刑罚相差悬殊的实例层出不穷,刑法中量刑情节在适用中暴露的缺点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量刑情节功能规定过多;2.对量刑调整幅度过大;3.酌定情节规定不完善。  相似文献   

3.
量刑情节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词,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情节也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量刑情节影响着定罪、量刑和行刑等各个环节,也体现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讨论了什么是量刑和什么是情节,对量刑和情节进行了分别叙述和综合叙述.并在此基础上,具体阐释了法定情节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对法定情节的具体规定,法定情节的种类,讨论法定情节的适用.具体阐述了法律对酌定情节的规定,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酌定情节的种类,讨论酌定情节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量刑情节的基本问题历来是学界探讨的重点问题,本文简要的阐述了量刑情节的基本问题并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正> 法定量刑情节,在新刑法中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四种。新刑法关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六类28种;关于从轻处罚单列出来有二类6种;关于减轻处罚分二类13种;关于免除处罚,即定罪免刑,分二类13种。在我国刑法中,除以上四类法定量刑情节规定外,还有情节加重犯和情节减轻犯二类法定量型情节。情节加重犯相应的加重刑是基本刑以上的法定“刑档”。情节减轻犯则反之,为基本刑以下的法定“刑档”。情节加重犯与情节减轻犯在刑法分则条款中规定相当广泛,由于该二类量刑情节的规定,一罪才有不同的法定“刑档”和刑  相似文献   

6.
喻福东 《行政与法》2012,(2):112-116
传统刑法和司法实践将"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由于立法的模糊性和司法人员的认识差异,造成了量刑时空上的不平衡。本文认为,随着"自首"、"立功"和"坦白"的逐步法定化,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已经具备。它不仅没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依赖于刑罚改造理论和人身危险性理论的理论支撑,还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作为法律基础及外国立法提供的参考和借鉴。因此,应将"积极退赃"和"赔偿损失"升格为法定量刑情节的条件和从宽处罚的具体标准,实现"认罪态度"在量刑情节中法律地位的转变及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相似文献   

7.
从轻处罚情节包括法定从轻与酌定从轻情节。从轻处罚必须以“从轻处罚情节”为依据,酌定情节不是由法律具体规定的,因而就其是否影响量刑有进行自由裁量的必要。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适用从轻处罚的各种量刑情节,从而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要求,既是正确量刑的前提,又是一个十分复杂又技术性很强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一直是一个在学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从量刑情节存在的意义出发,认为《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法定刑"应当理解为相应构成类型中的法定最低刑;减轻处罚应当受到"格"的限制;减轻处罚在主刑范围内可以突破刑种的限制来减轻;但当法定最低刑为管制时,只能减为三个月以下的管制。  相似文献   

9.
白星杰 《法制与社会》2011,(16):119-120
刑法主要研究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而对于刑罚的研究离不开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量刑幅度适用的探讨。因此,犯罪事实与法定量刑幅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对量刑制度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影响量刑的犯罪事实,以及如何根据犯罪事实,确定合理的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以法定刑为基础,根据量刑情节合理的调整量刑幅度,最后确定宣告刑。我国的量刑制度有合理的根据,但也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参考美国《哥伦比亚高级法院自愿适用量刑指南》的前提下,以盗窃罪为切入点,对我国的量刑根据和情节进行合理的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10.
黄祥青 《人民司法》2013,(11):31-38
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现行刑法第六十三条分两款对于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如何准确理解、适用上述规定,尤其是如何恰切掌握减轻处罚的适当限度,在刑法理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量刑情节在立法上存在诸多弊端,减轻处罚适用原则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司法困境,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刑法规定的量刑过程一般包括选择刑罚幅度、形成处断刑、决定宣告刑三大阶段.加入了处断刑环节的量刑,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过程,符合基本的思维规律与习惯,并能够很好地处理量刑情节的竞合等问题,具有独特的优势.我国《刑法》有必要考虑借鉴域外立法模式,考虑增加处断刑的阶段,以完善量刑过程、缜密量刑思维.  相似文献   

12.
李贵扬 《当代法学》2012,(6):101-107
被害人量刑意见是被害人复仇意愿的表达。被害人应该参与量刑程序,发表意见。被害人量刑意见不仅是一个量刑情节,而且应在量刑程序中起到统摄诸量刑情节的作用。包括新刑事诉讼法在内的立法规定对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做出了有益探索,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聚众斗殴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多发性犯罪。实践中,案情复杂,需要考虑的量刑情节较多,给量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何正确、适当的适用量刑情节,确保准确量刑,是刑事审判实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情节,有是否为首要分子、是否持械、是否属于从犯、累犯,是否具有自首、未遂的情节,是否成年等,以及造成的损失、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赔偿等酌情考虑的情节,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或从重处罚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赵彬 《天津检察》2007,(3):40-41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和政策性量刑情节。政策性量刑情节在量刑体系中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所谓政策性量刑情节,有学者认为:“是指党和国家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具体需要,通过刑事政策的形式规定的影响刑罚适用的一定的事实因素。”(蒋明《量刑情节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P168)“宽严相济”就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当前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笔者认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仅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亦是司法理念进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15.
量刑程序改革的实体法支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理论上必须对量刑基准、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研究,才能为量刑程序的改革提供实体上的支持,从而在量刑环节确立争论点,增强控辩对抗,为法官准确量刑提供素材。没有实体法上的支撑,围绕量刑程序的所有美好设计都可能落空。目前流行的关于量刑基准的各种实务理解均存在诸多不足;寻找量刑基准的方法应当是实证分析法;量刑基准的确立,需要检察官、法官、学者的通力合作。量刑情节具有两面性,对量刑情节的判断可能受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在多个逆向情节并存的情况下,立足于抵消说的"综合判断说"基本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16.
在量刑时,定罪情节的功能在于确定量刑起点,非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量刑起点确定基准刑,而典型的量刑情节的功能在于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同一犯罪事实,不仅要在定罪时评价,也要在量刑时评价,这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此,在存在非常规犯罪构成事实的案件、存在罪数选择的案件、存疑案件等案件中尤其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7.
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中外法学》1999,(4):120-126
<正> 在量刑情节冲突的情况下如何选择适用法定刑,一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难题,学者们以往对此研究不多且歧见纷纭,而这一问题又对司法实践影响甚巨,所以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量刑情节冲突的表征 究竟什么是情节冲突,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为此,有必要回顾并检视一下刑法学界对情节冲突表现形式的看法。 我国多数学者在讨论量刑情节冲突时未对其概念进行界定,而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讨论问题。有的学者提出,量刑情节的冲突有以下5种表现形式:(1)影响量刑作用大的情节与影响量刑作用小的情节之冲突;(2)确然(应当)情节、或然(可以)情节、放任(酌定)情节之冲突;(3)适应量刑公正性的情节与适应量刑目的性的情节之冲突;(4)适应个别预防目的的情节与适应一般预防目的的情节之冲突;(5)罪中情节与罪前情节、罪后情节的冲突。还有的学者则不太同意这种区分,认为情节冲突除了表现为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8.
量刑制度是国际刑事法院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制度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及正当程序原则的精神,对量刑的基本情节、特别情节等作出了一般规定,而且还进一步对监禁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的量刑进行了规范.同时,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程序和法官也对量刑公正的实现发挥着作用.国际刑事法院的量刑制度体现出当代国际社会刑罚轻缓化的趋势,要求量刑公正与平衡,并兼顾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机能.  相似文献   

19.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法的正义性的要求,如何准确地把握各个犯罪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并对其作出公正有效的法律评价,是刑法适用的关键。根据量刑规范化的要求,以定罪情节作为确定量刑起点的依据,以定罪剩余的其他构成要件情节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依据,两者之和确定基准刑。根据量刑情节以加减百分比的方法调整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对于同一个犯罪情节不得基于同样的理由,以同样的标准进行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否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不是法院对被告人量刑的法定情节,而只是法官行使自由载量权时的一个酌定情节。这种状况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充分实现,不利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和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容易造成对被害人第二次伤害,不利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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