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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工友》2008,(3):52-52
一是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即对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等案件的裁决,  相似文献   

2.
黄龙 《中国工运》2008,(5):27-29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关键环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仲裁程序,特别规定对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力图将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予以解决。这无疑极大地提升了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地位。三方原则是劳动争议仲裁的一项重要原则。认真推动落实这一原则,对于工会依法参与仲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不断增多,而且往往因为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而致使争议久拖不决,当求助于法院时,又因诸多的法律“真空”而使法院在受理与不受理之间左右为难。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久前,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对如何打劳动争议官司,给了个明白的说法。一、哪些劳动争议可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无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当首先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只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  相似文献   

4.
信息超市     
《工友》2007,(9):52-55
部分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劳动争议拟实行"一裁终局"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齐中熙、吕诺)针对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等问题,26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  相似文献   

5.
"一裁终局"的存废之争,凸显了重新审视制度价值之必要性。"一裁终局"制度为减轻劳动者诉累,不惜以克减用人单位诉权为代价,与处于国家"基本法律"地位的民事诉讼法所保障的诉讼权利之规定相抵触,背后是部门利益纠葛之下的立法思想出现了偏差,偏离了劳动法得以安身立命之倾斜保护原则的基本要义。建议取消"一裁终局"规定,代之以仲裁程序"去诉讼化",发挥仲裁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特有之灵活性与有效性;而个别法领域中劳动者的权利贯彻最终应过渡到劳动法院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6.
我国劳动争议中的"一裁终局"制度,是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传统"一裁两审"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具有原创性的制度设计。但该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并未完全达到立法者的预期。司法实践中适用"一裁终局"存在诉权受限面临法理质疑、劳动仲裁公信力不足,一裁终局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统一对一裁终局适用范围的理解、扩大劳动争议一裁终局的适用范围、完善我国劳动仲裁监督机制等成为解决此问题的合理方案。  相似文献   

7.
宗晓虹  谭立独 《工友》2014,(5):8-14
正社保争议是否该受理,仲裁与法院掐架【阅读提示】:同一案件,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属于劳动争议,而法院则相反,于是出现了仲裁机构与法院掐架的情况。以湖北为例,早些年,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争议,劳动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都倾向于属于劳动争议,予以受理。而近两年来,法院的态度发生变化,认为这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予处理。目前,湖北的主要做法是,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涉及比如工资争议及补办社会保险的争议,仲裁机构则要求当事人作为两个案子分别立案。对于补办社会保险的案子,仲裁机构则作出终局裁决,避免了一方不服起诉至法院,而法院却不予处理的情况。  相似文献   

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构建的一般案件"一裁两审"、特殊案件"一裁终局"的裁审体制是对我国原有制度的重大修改,该法确立的分类处理机制以及对仲裁机构资源的整合必将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如何在受案范围以及程序衔接上理顺劳动监察与裁审体制的关系,也是在理论及制度上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劳动争议诉讼中被告的反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为避免胜诉方当事人无法获得执行依据的不公平现象之出现,法官超越"不诉不理"原则进行裁判是司法实践的主流做法.但"不诉不理"是不能逾越的司法原则,加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并没有限制被告的反诉权,故应从保障反诉权的角度出发解决"不诉不理"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10.
劳动争议仲裁属于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话语体系下的法定仲裁,与以民间合意自治为基础的商事仲裁无制度生成上的关联性。研究认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基于协议仲裁的一裁终局属性所生成的救济途径,不应适用于作为诉讼前置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并易造成重复救济,对效率和保护弱势劳动者的价值追求目标造成损害;相关司法解释为追求社会效果创设了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监督程序,混淆了法定仲裁和协议仲裁的界限,扩大了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适用范围,易带来法律冲突和适用困境。研究建议,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需尊重其公法属性,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赋予的救济手段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11.
劳动争议篇     
劳动争议篇四、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义务?劳动争议当事人是指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争执纠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并受仲裁决定和法院判决约束的争议双方。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  相似文献   

12.
目前,国外存在独立机构调解、行政调解、劳动法院调解和三方机制调解等四种类型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国外劳动争议调解立法及其成功运行,对于我国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有以下四点启示:一是调裁机构合一;二是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专门化;三是取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四是实行积极的沟通。  相似文献   

13.
《劳动法》名词解释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法》第78条明确要求: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里所说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指因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依法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并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用人单位和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只...  相似文献   

14.
我国劳动争议中的“一裁终局”制度,是我国的《劳动争议阔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传统“一裁两审· 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具有原创性的制度设计。但该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并未完全达到立法者的预期。司法实践中适用 “一裁终局”存在诉权受限面临法理质疑、劳动仲裁公信力不足,一裁终局实际执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亟待解决。因 此,统一对一裁终局适用范固的理解、扩大劳动争改一我终局的适用范固、完善我国劳动仲裁监督机制等成为解决此 间题的合理方案。  相似文献   

15.
工友 《工友》2013,(8):35
《工友》编辑部:我与公司因工伤问题发生争议后,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到现在已经2个月了还未裁决。当我去询问原因时,工作人员说已经中止仲裁,并让我签收了中止审理通知书,理由是要等伤残等级鉴定出来。请问,仲裁委员会的说法能成立吗?章宪章宪读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相似文献   

16.
工友视线     
《工友》2008,(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点条款解读——参与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三方原则就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由国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三方代表组成,共同完成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具有正义、民主和效率等价值。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三方原则的应用上尚存诸多缺陷。依据三方原则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宜改为社会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仍需完善,劳动争议诉讼也应引入三方原则,以满足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劳动争议采取"一调一裁两审"的单轨制解决途径,在内部调解机构调解之后和国家公权力介入进行强制裁决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因其独有的模式、独特的成员构成、高效的运作方式以及相对经济的仲裁成本在解决众多劳动争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因为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本身存有的问题引起了各方越来越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现行法律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规定存在法律漏洞和制度欠缺,现行法律及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时不能上诉和抗诉,也不能再审,导致法院"一裁终局",起不到对仲裁的监督作用。因此,应修改相关规定,对仲裁裁定不予执行时,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利,解决仲裁不予执行的尴尬局面。  相似文献   

2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作出了一定的变革.比较各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衔接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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