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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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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之规定,我国把动产与不动产都作为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对象。把不动产纳入善意取得制度范畴基于对静态所有权的保护和动态市场经济中商品流通秩序之间权衡所作出的价值选择,也是对多国都已明确规定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回应及对先前《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的确认。在具体适用《物权法》第106条的情形中,违章建筑不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市房产在转移所有权登记过程中如果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以事前未经其许可为由要求房产登记部门撤销登记,  相似文献   

2.
追问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 ,学者各持已见 ,本文总结了肯定不动产善意取得和否定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主要观点 ,指出两派观点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学方法论的差异 ,并进一步检讨二者的方法论 ,提出对我国未来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为登记,《物权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则为占有,《物权法》中规定的动产交付就是指占有  相似文献   

4.
占有改定,是指让与动产时,出让人仍继续占有动产,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可以通过订立合同,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依此合同印完成"交付".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动产交付与受让人,如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我认为,在占有改定下不发生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善意受让人只有在取得现实占有时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在此之前,由原权利人享有所有权.  相似文献   

5.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所有权保护的一种例外,是对无权处分的特别规定,是对所有权效力的一种限制.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善意取得制度是商品交换与权益维护的平衡机制.从现有各国立法来看,对表现为动产的赃物各国或地区有不同的立法案例.从我国的立法及实际国情来看,应更倾向于保护原始所有权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6.
齐文祥 《理论探索》2005,(2):125-127
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尚不完善。在未来的中国物权法中 ,应该统一不动产登记机关 ,采取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 ,完善登记效力 ,统一登记簿的设立及统一权属证书 ,建立不动产登记救助及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7.
《学理论》2013,(32)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确立对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问题及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得出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如下:出于善意是前提;流转的财产是依法允许的标的物;通过交易而取得财产是构成要件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8.
论台湾不动产信托公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实施信托法,旧“民法”所确立的不动产物权意定变动规则,除登记生效要件主义之外,又增添了登记对抗主义.这种规则的实质是承认契约对于物权的形成效力,但因契约的私秘性限制该种物权的对世效力.最终,契约本身的效力和登记公示的效力,在不动产信托登记中形成默契性融合,这就是台湾“土地登记规则”的双登记簿制度.2002年台湾“金融资产信托条例”和2003年“不动产证券化条例”的问世,其不动产信托公示制度又面临着证券化所带来的物权变动公示困惑,但由于登记实务上尚能应付,故台湾立法当局秉承了实用主义的消极立场.  相似文献   

9.
胡劭 《学理论》2013,(17):147-148
随着票据流通速度的加快,票据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的现象也不断出现,票据原权利人及善意取得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尖锐。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在平衡票据原权利人和善意取得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0.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学界对赃物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有很大的争议,中国<物权法>对此却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根据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中国应该规定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制度.从中国对此制度的立法例进行研究,分析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此证明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赃物能否构成善意取得,但结合法理,分析现代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探查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并进行法律经济分析,赃物适用善意取得有其正当性、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王英 《各界》2007,(11)
<物权法>中包括着非实体物的权利保护,包括了动产的物,以及用动产或不动产取得经营、投资以及收益的权利.<合同法>确立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以及承租人对其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使得本质上为债权的房屋租赁权出现了物权化的趋势.为了使房屋原租赁权人与受买人之间不发生冲突,应采取房屋租赁登记制度并予以公示,以解决趋于物权化了的房屋租赁权关系.  相似文献   

13.
论物权的静态公示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的特性决定着物权必须进行公示。传统意义上,选择公示方法是以动产和不动产为依据,侧重于物权变动之公示。文章试图以权利推定为逻辑起点,论述物权静态的公示方法,即占有和登记薄,重新建构物权公示的方法体系;阐述占有和登记薄公示物权的公信力规则及其这两项规则的运用;还论及物权证明对物权公示之公信效力的限制和否定以及真正物权人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4.
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研究作为财产保护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民法学者认为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应当遵循统一法律依据、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效力、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权利证书的“五个统一”原则。作为不动产登记重要标的物的土地与房产,其权利状况存在差别,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肯定是有差异的,不可能强制统一;由于不动产权利状况的差异,要统一权利证书也是十分困难的。在分析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一提高、二并行、三统一、四规范”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15.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物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没有将公证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中,拒绝公证制度对不动产变动的参与,虽然有立法者的多方考虑,但从不动产变动的实际情况出发,这却是不完善的。为了不动产登记的安全与效率,应当将公证制度作为一种前置审查模式应用于我国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之中。  相似文献   

16.
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来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异议登记15天内不起诉,失效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  相似文献   

17.
<正>王曼、寇宁(华北电力大学)日本的"小小善意"运动目的是加强公民的社会道德教育,内容主要是鼓励青少年勇于对周围人表达自己的善意,并将自己的善意传播到社会上每个角落。该运动开展40多年来,吸引企  相似文献   

18.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颁布箭在弦上。在该条例制定过程中,很多问题值得探讨:登记的性质上应当明确登记是私法行为而非公法行为;物权法没有统一规定登记能力,有必要在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中确认登记能力制度;根据我国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不动产登记条例应当确立登记请求权制度;为了保障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公信力,不动产登记条例应当在一定限度内赋予行政机关实质审查的职能;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性质应为国家赔偿责任,并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9.
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所有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不动产所有权对人们的现实生活具有非常大的影响。物权的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利于维护物权公示、公信的原则,有利于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财产流转。对不动产进行登记,无论是在大陆法系物权法中,还是英美法系财产法中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0.
《学理论》2015,(12)
文化财产善意购买人权利界定问题是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解决中的一个核心争点,是1 9 9 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等文化财产返还国际法所致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对文化财产善意购买人权利的不同界定,对解决以所有权归属为中心的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及深化我国追索流失文物的法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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