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简易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具有现实基础、法理依据和程序功能,各国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区别于简易程序的立法规范.我国《民事诉讼法》应采用在“第二编审判程序”中专章规定的立法模式建构小额诉讼程序规则,以实现案件真正的繁简分漉,实现小额诉讼的低成本和高效率,进而满足民事司法大众化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2.
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确立“案外人撤销诉讼”,将其置于法典之“第一编总则”之“第 、五章诉讼参加人”之“第一节当事人”中,定位于对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原则性规定,定性为两审终审审级模式下之常规诉讼程序.该立法方案有三大弊端:其一,对案外人撤销诉讼的定性违背民事诉讼之基本程序法理;其二,对案外人撤销诉讼之立法体例的选择犯有原则性错误;其三,将导致案外人撤销诉讼之程序正当性与可操作性的丧失.  相似文献   

3.
乔刚 《政法论丛》2013,(5):71-77
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揭开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新篇章.但是,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的范围.通过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的考察和分析,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应该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最适格的原告、检察机关可以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二者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的范围;“有关组织”宜界定为以环境保护为主旨,经依法登记或者免予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的组织.  相似文献   

4.
作为国际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典型代表的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其立法沿革及其相关规定有着独特之处.从美国环境公民诉讼制度立法沿革中探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嬗变;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可诉范围及告知程序、诉讼请求、费用承担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汲取其精髓之处,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从立法之形式抉择、原告范围之考量、前置程序之设定、援助机制之建立等多维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5.
陈刚 《法学研究》2022,44(1):86-103
我国民事执行回转制度一方面因在实践运行中背离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趣旨,出现了“审执合一”的程序构造和可能被执行回转之诉替代之问题;另一方面因生成于传统职权主义诉讼体制,又面临着理论基础和制度构造都需要彻底改造的问题。相较于其他被执行财产事后救济制度,民事执行回转制度对于实现诉讼经济和诉讼迅速的理念,促成纠纷一次性或最大化解决,有着十分明显的制度优势。因此,将民事执行回转制度由职权进行主义运行模式改造成贯彻处分权主义的运行模式,使之在保留原有制度功能及优势的同时,又符合新时代民事诉讼的发展需要,是当下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过程中应予充分考虑和努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具体制度构建上,应将不当得利之债规定为民事执行回转制度的实体法基础,并将其定性为实质诉讼规范;坚持审执分立的程序构造和排除另诉的处理方案;将回转制度规定在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编中,并设立裁判解释程序。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我国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解决了环境公益可诉问题;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确定了可以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解决了环境公益谁诉问题。但是,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大量程序方面的问题是否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规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创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及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四个新制度,上述新规定应适用于海事诉讼,在介绍海事诉讼特点的基础上,指出上述制度适用时需要明确的特殊法律问题,以期海事诉讼能准确适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8.
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民事再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人民法院正确确定民事再审诉讼管辖权,对保护当事人再审诉权,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实现程序正义显得尤其重要。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四级法院对民事再审诉讼均有管辖权。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有指令管辖权现行民事再审诉讼管辖为多级管辖制度,多级管  相似文献   

9.
周建华 《当代法学》2016,(2):126-134
和解是目的和结果,调解是过程和方法;两者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和解应当成为纠纷协商解决的模板,贯穿于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一方面,民法典将和解作为一种典型合同确立在债权分则中,此为“民法上和解”.另一方面,民事诉讼法应重塑前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延伸和强化——“诉讼和解”,采取小改动的方针,保留和改革原有调解的规定,增设条文规定诉讼和解的构成要件、程序、效力和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0.
黄勇胜 《法制与社会》2013,(14):122-123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规定,公益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公益维护为目的而提出的诉讼。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既是社会问题复杂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了公益诉讼程序,该程序的启动主体为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受案范围为环境污染行为和消费者利益侵害行为。当前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公益诉讼程序的启动主体范围过狭,受案范围不明确。我国应规定公民为公益诉讼适格原告,同时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将食品安全、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等情形纳入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1.
李波林  周欢 《法制与社会》2012,(29):113-114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对特定范围内的民事公益案件提起诉讼已写进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在我国,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权,以制度为载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已刻不容缓.具体而言,应当分别从诉讼原则、诉讼范围、举证责任、诉讼程序方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2.
针对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中创设和完善的诸多程序制度,首先简要探析了海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当前的海事诉讼立法已无法满足实务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将对海事诉讼法律适用产生重大影响.继而论述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法是普通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并着重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对海事诉讼的影响,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诉讼保全制度、域外送达制度和其他新规定对海事诉讼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李浩 《清华法学》2012,6(2):5-14
小额诉讼制度是为审理和裁判小额案件设立的制度.在此次修订民事诉讼法中,我国立法机关拟增设这一制度.尽管从长远看,设立这一制度可能是合理的,但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这一制度的规定看,目前设置这一制度的条件仍不成熟.设立小额诉讼制度的理论准备和实践准备仍不充分,《草案》对这一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强制适用和一审终审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限制过大,严重弱化了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并可能进一步加剧诉讼实务中的强制调解,降低裁判的品质.因而,此次修订民事诉讼法不宜急于规定小额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收集证据只做出宣誓性的规定,相关程序保障的法律规定严重缺失,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诉讼程序效用的发挥,也阻碍了我国诉讼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应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当事人收集证据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上是第一次。这一规定只是原则指出,一些支持性的细节没有提到,所以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文章从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程序和控制机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6条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这就是说,对于破产程序中的非讼程序,即使破产法中没有规定,也不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而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则可以准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英美法系破产立法例和大陆法系早期破产立法例中,均未出现过类似于本条的法律规定。直至现代大陆法系破产立法才相继出现了这种规定。这种立法例的出现,给大陆法系破产法理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加剧了对破产程序性质认识的分歧,促成“诉讼事件说”、“非讼事件说”和“混成独立程序说”的三种理论鼎立。“诉讼事件说”认为,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相当于提起诉讼,债权人会议对申报的债权没有异议就加以确认,它与确定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事实  相似文献   

17.
21世纪中国民事诉讼的一个戏剧性变化,就是诉讼调解这枝“东方奇葩”经历了由冷复热的惊喜。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基本上是沿着否定诉讼调解,效仿西方国家诉讼程序文明的路径展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的颁行标志着诉讼调解制度“复兴期”的到来。既然是复兴,就不能倒退回传统诉讼调解的老路上,只能是在新环境下的再生。这就需要重新认识和评价诉讼调解的价值与本质;需要重新设计诉讼调解的程序;需要在权力构架下重构调解与审判的关系。为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加“公益诉讼”的条款使得我国开始建立公益诉讼的制度和法律依据.条款中对于公共利益规定的不确定性和狭窄性使得公益诉讼救济范围过于狭窄.诉讼主体资格限于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使得救济不及对,因而需要探讨将公民个人列为公益诉讼原告的迫切程度和必要性.原告资格扩张产生的程序矛盾和救济不力时,探讨初步建立解决原告资格矛盾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王福华  融天明 《法律科学》2007,25(4):95-103
诉讼效率与法院的结构和运作紧密联系.在立法上诉讼效率取决于程序的科学构建,司法运作中则决定于案件管理水平.审理期限是一种视野过于狭窄的诉讼效率衡量体系,弹性过大的制度设置使其难以精确衡量并提高诉讼效率,故应以诉讼周期取而代之.本质上审理期限是法官职业伦理问题,而非民事诉讼法程序制度.在即将修改民事诉讼法之际,删除审限制度规定,加强对诉讼机能的调整,为当事人设置诉讼促进义务,使诉讼程序合理衔接,是提高诉讼效率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20.
王亚新 《中国审判》2010,(12):12-13
现代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简易”和“普通”这两种一审诉讼程序。从近年来民事一审案件量快速增长、不少法院“案多人少”负担沉重等现实情况看,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显得愈发不能满足当事人和法院便捷迅速、成本低廉地处理大量小额诉讼、简单纠纷的迫切要求,所谓“简而不简”的问题更加明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