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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拿大产品责任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春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105-110
加拿大产品责任法虽受美国影响很大,但它在很多方面又与美国产品责任法有较大不同。它在归责理论、集团诉讼、损害赔偿等方面都有所发展,拒绝适用严格责任、允许集团诉讼、限制惩罚性赔偿、某种程度的厌讼是加拿大产品责任法的重要特征。加拿大产品责任法体系与原则的形成与其公共健康体系、产品责任保险、高昂的诉讼费以及诉讼费用承担原则有密切关系。相比之下,中国解决产品纠纷有更多依赖诉讼、过分强调严格责任的趋势,因此,加拿大产品责任法的解决机制给中国产品责任立法很大启示。 相似文献
2.
龚鹏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3)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和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思想的盛行,产品责任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关注。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产品责任法,有关规定也缺乏系统性,在实践中困难重重。本文从六个方面论述了我国产品责任立法的完善问题,包括明确产品的定义,严格界定产品缺陷的内涵,规范产品责任主体,采用合理的归责原则,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建立健全产品责任保险制度等,并建议制定专门产品责任法 相似文献
3.
李一川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3,9(1):57-59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解决产品责任问题的理论依据 ,是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根据、标准和理由。产品责任构成要件是使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必备条件。它们是产品责任理论和产品责任法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研究产品责任 ,必须加强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孙波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3):78-84,102
原则问题是任何一个法律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不存在无原则的法律。产品责任法也有自己的原则,反映了该法的精神实质,而且已形成了原则体系———有作为法(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作为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赔偿原则,这些原则层次不同,作用有别,但紧密相联,认识并准确定位这些原则有助于对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深层次研究以及科学制定。 相似文献
5.
王译敏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3):85-87
产品缺陷的认定是产品责任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构成产品责任的前提。本文拟对中美两国产品责任法中有关产品缺陷的定义及认定标准作一比较,以期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种参考。 相似文献
6.
论美国产品责任法的几个重大突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波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1):123-127
综观国际产品责任法的发展变化历程,美国产品责任法较为活跃,具有代表性,20世纪以来国际产品责任法的重大突破首先发生在美国,而后其他西方国家逐渐地借鉴和采用了美国的做法.美国产品责任法有许多创新之处,其中在疏忽产品责任、严格产品责任的产生、发展上有重大突破. 相似文献
7.
张晓静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6(3):42-45
证明责任的分配决定了诉讼的成败,由于我国目前产品责任法还不完善,在产品责任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还很落后,导致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护。文章分别从理论上、立法上和司法上三个方面就产品责任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9.
曹晖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5):99-102
伴随工业化的普及,产品问题日益严峻。我国目前在产品责任法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同质补偿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原则在产品责任法上受到了挑战和质疑,日益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我国产品责任法应仿效英美法系立法,建立惩罚性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王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6(1):80-82
产品是导致产品责任产生的客观物质对象,它是构筑产品责任法体系和确立产品责任实际承担的基点。基于不同的立法宗旨和消费者保护政策考虑,各国产品责任法对产品的范围作了各不相同的规定。美国产品范围最为宽泛,英国、德国比美国的产品范围稍小一些。我国的产品范围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产品范围狭窄与不够明确两方面的问题,应适当扩大产品范围,对电、书籍、电脑软件等特殊物品是否属于产品作出更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1.
为了避免产生歧义或冲突,我国《产品质量法》应重新界定"投入流通"的含义,使其仅指产品脱离生产者控制而进入流通环节的时点,并以此做为生产者对相关主体承担缺陷产品损害责任的起算点。同时借鉴国外产品责任法的有益经验,通过扩大生产者的外延来减轻销售者的赔偿义务,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公平合理的分担。 相似文献
12.
段晓娟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4)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构造日趋复杂,危险程度也随之提高,同时还有一些制造商为了赚取利润,粗制滥造产品,这些都使产品的购买者和使用者等人容易遭到损害。为此,美国、西欧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步制定了产品责任法,以保护产品使用者等人的利益。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也在陆续颁布的一些法律中作出了对产品责 相似文献
13.
曹建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87,(3)
一、产品责任法的性质及特征产品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责任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定制造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或出售的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由于产品有缺陷,致使消费者或用户的人身遭受伤害或使其他的财产受到损失,则制造或销售这一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都要对消费者或用户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产品责任法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它调整因产品责任引起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相似文献
14.
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勇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3):86-88
我国产品责任没有单独立法,其内容主要规定在公、私法合一的《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种立法模式不利于彰显产品责任法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制定单独的产品责任法,或者将产品责任在侵权法,或者在民法典侵权法部分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5.
论注册会计师不实财务报告民事责任的定性--以对第三人责任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彭真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3):46-53
责任定性是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的核心,它直接涉及到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及因果关系的确定。违约责任论忽视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产品责任论的优点是它能较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具有本质差异,将会计信息作为一种“产品”欠妥当;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性质应定性为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6.
史树林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1)
论产品责任法学的若干问题史树林在市场经济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最有效的手段是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不仅为产品的安全,优质提供保障,而且为受缺陷产品伤害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救济。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产品责任法体系,法学界有必要加强产品责任法学的研究,使其成为一...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概况,指出组成我国产品责任法的《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之间存在冲突,自身条文也存在一些矛盾,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关于“产品”与“缺陷”的定义;2.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3.关于产品责任主体的责任;4.关于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针对这几个问题,借鉴国外相应规定,对我国产品责任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18.
何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5-10
产品责任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均属于生产者责任范畴。产品责任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生产者延伸责任则关注环境保护。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以缺陷产品是否投入流通领域,可以将产品责任分为两类,即进入流通领域前产品存在缺陷的产品责任和进入流通领域后发现产品缺陷的产品责任。基于环境保护,最初EPR要求生产者承担回收废弃产品义务,然而部分国家根据自身情况对EPR做出了修正。EPR在产品适用范围、责任人、承担责任前提、费用承担等方面不同于产品责任,有必要对产品责任与EPR进行研究,以便完善中国有关立法。 相似文献
19.
田保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91-96,128
在研究"产品责任"制度时,应厘清"产品"和"产品责任"之概念和内涵。纵观国际上该项制度和我国对此规制的缺陷,应对其内容合理拓展,但"产品"一词或大或小,在涵盖该制度内容时已经陷入了两难困境,只有采用"商品"一词才恰如其分。同样,"产品责任"的理论根据并没证明自己,反而证伪了自身,只有"经营者侵权责任"才能证明该项制度的内涵。因此,应用"商品"和"经营者侵权责任"分别替代"产品"和"产品责任"。 相似文献
20.
消费社会传统的产品责任体系无法满足现实的社会需要,产品处置阶段责任主体的空缺,导致了"公地的悲剧"。延伸产品责任扩展了传统的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产品废弃物在处置阶段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延伸产品责任的产生和发展出发,探讨了延伸产品责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并简单分析了延伸产品责任制度的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