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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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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在现代社会这种现实下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型不动产所有权制度。它是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成员权结合而成的一种不动产所有权。其中专有权和共有权是物法性的权利,成员权是带有人法性色彩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解决多人共同居住一栋建筑物所产生的一系列关系的概念。一般认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同管理﹑维护﹑维修建筑物而产生的成员权。本文先论述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历史发展,然后介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最后结合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介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相似文献   

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是现代住宅商品化的结果,是一种复合形态的所有权。其中,成员权是不同民事主体基于同一空间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对成员权的法律保护,才能进一步维护区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广大业主的意愿。本文拟从成员权的内涵、行使机构与管理方式、成员权立法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成员权的法律救济等方面,全面分析对区分所有人成员权的法律保护,并进一步思考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的立法、司法,尤其是现代住宅商品化进程中成员权保护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4.
"业主权"内涵的法理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权增容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主体范围与权利客体范围,是覆盖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业主权契合了"人""权"统一的权利观,符合"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逻辑思维爿惯,扩大了基于小区业主的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使相当多的与建筑物相关的法律关系被其效力所及.业主权的权利体系应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区区分所有权、成员权、相邻权构成.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比较新型、特别的所有权形式,它是一种复合型的所有权形式,具体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专有权和成员权.具体生活中早就已经对这种权利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早的涉及到了这一权利,但物权法无疑是立法上的完善,其对这一权利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比较新型、特别的所有权形式:它是一种复合型的所有权形式,真体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专有权和成员权。具体生活中早就已经对这种权利有了一定的认识,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比较早的涉及到了这一权利,但物权法无疑是立法上的完善,其对这二权利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论持分权     
张玉平 《政法论丛》2005,42(6):41-4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多层建筑物发展的产物,其内容经历了一个从一元论到二元论再到三元论的演变过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持分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法性”要素之一,与普通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成员权相比,有自己的特点。建筑物持分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其客体即共用部分。建筑物持分权的权能种类虽然与普通所有权、专有权无异,但其行使则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理论界和实物界讨论的热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其一部,各人就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就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推定由各所有人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由于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的存在,为维持和谐生活秩序,必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进行共同管理。为实现这一目的,通常由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9.
冯蓓 《广东法学》2007,(6):57-61
共有权问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因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较多,这主要是由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而起。因此,论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问题,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内容,为共有权问题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10.
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区分所有是现代住宅商品化的结果,业主的建筑区分所有权反映了该种权利的状态,已经为广大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所接受,具有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尽管是一种物权,但不能根据一般的所有权规则或者共有权规则来进行处理,其是一种新型的物权类型,按照物权法定原则,应该由物权法设专章进行规定。但是不应该规定成员权的内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客体不能仅限于建筑物而应延伸至小区的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11.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的相对减少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众多住户居住于同一幢高层建筑的现象日益普遍。如何合理确定这些住户对该建筑物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使其彼此配合、和睦相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力图解决的问题。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对共同拥有的高层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和基于建筑物的管理、维护及修缮等共同事务而产生的成员权三位一体的复合物权。区分所有建筑物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组成,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权利总体上与一般所有权类似,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实践中没有太大的…  相似文献   

12.
日本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一个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一个物;就一个统一物,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这就是所滔“一物一权主义”。该所有权或者属于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所有,或者属于若干人共有。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着一个统一物能够分割为几个紧密联系的、但又是相互独立的部分,每一部分分别属于不同人所有的情况。在日本民法上,作为一物一权主义的例外,也承认对于一个统一的建筑物的各个独立部分,分别成立不同的所有权,这就是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当一栋建筑物在构造上能够区分成若干部分,而每一部分可以独立地用作住宅、店铺、事务所等用途时,则该建筑物的每一独立部分均可以成为所有权的标的,由此所成立的所有权,即为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围绕着区分所有权关系的调整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则构成了日本民法上的区分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的保护前提———识别共用部分〔1〕的范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现代建筑技术的高度发达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它是一项复合型权利,是对一栋楼房中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由于“共用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2〕因此,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但对其理论研究的不足,立法保护的缺漏,使其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最易发生纠纷和最易受到侵害的权利。因此,探讨共有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共有权…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社会高层建筑的不断出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一种能较好地解决高层建筑空间利用的法律制度不断受到人们的关注。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物权法中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门作出了规定,通过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共同构成了复合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通过从物权法三元论角度分析,能更清楚地揭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质。  相似文献   

1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是我国新兴的不动产所有权人自治管理组织.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的法律性质,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并未作出规定.确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的法律性质对于确定组织及其成员、任职人员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归属,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的对内对外关系均有重要意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诉讼主体地位以及责任能力的探讨揭示了其法律性质的特殊性.赋予其法律人格是明确其内外部关系较为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初探姜爱林,曲怀远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多个所有人区分一栋建筑物时,每个所有人对建筑物内一个封闭空间(楼层或单元)的专有权和建筑物公用设施的共有权的结合。它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高层住宅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  相似文献   

17.
辛星 《法制与社会》2011,(7):252-25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持分权、成员权等三种权利构成的复合型权利。表决权是业主成员权的重要内容,是业主有效管理公共性物业财产权益的核心内容。但立法及理论上,对表决权未予以足够重视,有关表决权问题的处理不统一。本文通过对业主表决权的确定标准和行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业主的表决权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的房屋产权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一项复合型权能。它是以独立单元的所有权为主附带共有权和成员权的一种房屋所有权,三者不可分离,须一同处分。专有权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其他两种权利均随自用部分权利取得而取得,随着自用部分所有权的丧失而自动丧失,而且也随着其转移而转移,不能单独处分。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住宅建筑己逐渐向高层化发展。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的情况屡见不鲜,形成了事实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现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的共有权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争议都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其中关于共有部分和公共事务的利用和管理问题。现行《物权法》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规定,对共有部分和公共事务的利用和管理采用多数决原则是非常合理的。  相似文献   

20.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作为共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其内容繁多复杂,故对其性质进行科学定位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在法律规定与实践中还存在着缺陷,这不利于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和现存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结合症结所在拟制出解决的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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