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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一、背景《宁波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要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结果导向的原则,支持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水平";"重点支持政策引导性强、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特别是对直接服务小微企业且取费较低的担保机构加大奖补  相似文献   

2.
<正>甬经信中小[2017]236号各区县(市)经信局、两创办、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两创办、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90号)精神,加快推进市场创业创新活力提升,鼓励和促进优秀创业创新项  相似文献   

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3-2018-0009甬经信技改[2018]243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  相似文献   

4.
正甬经信财[2021]91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甬党发[2019]56号)、《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甬政办发[2014]24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20甬政办发[2019]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4号)等精神,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  相似文献   

6.
<正>甬财政发[2019] 52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 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 28号)等精神,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7.
<正>甬经信中小[2017]168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规范发展,我委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和评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ZBC03—2021—0003甬经信软[2021]5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推进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已对2019年6月6日印发的《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实施细则》 (甬经信软[2019] 7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甬工强办[2019]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小微企业园工业地产发展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月30日宁波市小微企业园工业地产发展管理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59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9]6号)的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和规范工业  相似文献   

10.
<正>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7月24日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培育新型制造模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  相似文献   

1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3-2019-0006甬经信转升[2019] 118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制造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特制定《宁波市绿色制造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甬经信投技[2021]9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现将《宁波市产业投资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产业投资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产业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培育新型制造模式,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办发[2016]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和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动适应融资担保行业改革转型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市政府  相似文献   

14.
<正>甬政办发[2015]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和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寿永年副组长:陈仲朝王剑侯  相似文献   

1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1甬人社发[2019] 26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四区一岛"人力社保、经信、财政、商务、税务部门: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 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 23号),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省  相似文献   

16.
<正>甬财政发[2019] 90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宁波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0月11日宁波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7.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ZBC03-2021-0001甬经信信智[2021]27号各区县(市)经信局(智慧城市主管部门)、财政局、应急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智慧用电工作,改善企业用电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促进企业智慧用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甬价费[2013]71号各县(市)区物价局(经发局)、教育局、财政局: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波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甬人社发[2019]4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中资助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甬科计[2018]22号各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转变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1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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