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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 毫秒
1.
【裁判要旨】房地产开发商以开设按揭贷款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向银行提供担保,达到货币实质上的特定化,在性质上属于动产质押中的货币质押。在强制执行中,法院对按揭贷款保证金账户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在保证金质押解除条件成就时才可予以扣划。对于银行以对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享有质权而提出异议的,应当适用案外人异议程序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2.
《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这两大最高院针对不同部门法发布的司法解释在针对票据质押问题的认定上,存在着矛盾。本文走出现有法律框架,详细分析了票据质押中各种规定的权利结果,并选取了最为适当的一种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3.
一个新生的权利质押——浅析基础建设收益权质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煦燕 《中国律师》2004,(10):61-62
随着经济活动的多元化,权利质押也应运而生。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权利质押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对权利质押的种类进行了列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首次明确了公路、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他适于质押的不动产收益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收益权质押类型,如城市土地出让收益权等基础建设收益权质押。本文旨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实践,对新生的基础建设(含国家重点工程)收益权权利质押进行分析和探讨。一、权利质押的立法现状和实践形态《担保法》第75条规定了权利质押的担保方式,并列…  相似文献   

4.
票据制度与物权制度关于票据质权设立规则存在冲突:《担保法》和《物权法》均未规定设立票据质权必须进行质押背书;《票据法》规定票据质权的设立应当进行质押背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相关司法解释不仅没有解决这一冲突,反而放大了这一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票据质权设立时未进行质押背书的,其所设立之质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未进行质押背书的,不构成票据质押。上述规则的冲突现象,不能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来解决,也不能以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来解决。不能认为民法担保物权制度与票据法票据质押制度分别创设了两种效力不同的票据质押制度。《担保法》和《物权法》均未作有别于《票据法》票据质权效力与实行方式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中所谓的“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客观上不能发生。不同法律确定的票据质权内容、效力、实行方式相同。票据质权设立规则不应有异,必须完善立法解决规则冲突。  相似文献   

5.
肖巨 《中国公证》2009,(10):41-42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的股权因其变现性极强,成为债权人乐于接受的质押标的,股权质押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现根据我国《公司法》、《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笔者承办的某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对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账户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出质给债权人托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账户内的存款优先受偿。可予质押的账户应为特定目的而设立。质押的担保物是账户中的货币款项而非账户本身。账户质押中的存款应为特定物。账户质押应属于动产质押而非权利质押。账户质押应从债权人控制、监管质押账户时成立。我国应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将账户质押明确列入物权担保范围。  相似文献   

7.
司法解释发生于法律适用之中,它与法律适用是密不可分的。从本质上说司法解释依存于法律适用,对于法律适用之目的而言,司法解释是手段,反之,对于司法解释而言,法律适用又是目的。从形式上看,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具体形态,司法解释的原因、主体和运作方式以及解释的目标无不在也只有在法律适用中才得以反映。无论法律如何界定,事实上法律适用中的司法解释就是法官对法律的解释  相似文献   

8.
现行《物权法》对我国原有的物权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在担保物权方面与之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相比有了新的变化,其中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标的方式也成为物权法颁布后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从应收账款的概念、性质入手,分析其作为质押方式的可行性与弊端,在探究国内外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相关司法解释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至少有四个司法解释涉及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 ,其中 ,195 5年司法解释并没有排除宪法在诉讼中适用的可能性 ;1986年司法解释排除了宪法在诉讼中适用与引用的可能性 ,是违宪的 ,应予以废除 ;1988年司法解释与 2 0 0 1年司法解释以特有的方式确认了宪法的司法适用 ,成为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需要宪法解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票据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被我国《票据法》和《物权法》所承认。由于票据权利不同于其它的权利财产,两个法律文件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在质押权的成立、质押权的效力以及质押权的实现等方面产生了如何适用的问题。基于两法的立法目的不同,依据两法所成立的票据质押并不冲突,属于不同的法律制度范畴,但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1.
关于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效力问题,我国《担保法》、《票据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可谓一波三折,无论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或“新法优于旧法”规则皆有违《立法法》,已有的“无效说”、“无对抗力说”、“有效说”以及“效力未定说”也缺乏充分的解释力。为兼顾交易自由和交易安全,我国宜坚持《票据法》第35条第2款之规定,对《物权法》第224条作限缩解释,确认不完全质押背书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  相似文献   

12.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作为非监禁性刑事强制措施,只是限制而非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拘留、逮捕等监禁性刑事强制措施相比,仍旧是一种强制性程度较轻的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即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或者是作为监禁性刑事强制措  相似文献   

13.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 二、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  相似文献   

14.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部分司法解释的建议稿"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新的定义。实际上该定义在立法过程中一直就存在着争议,《物权法》将其写入法律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对其进行了界定,然而争议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如何理解融资担保中应收账款的概念,对于我们采取权利质押方式设定担保并进行融资意义重大。本文旨在对应收账款的概念进行解读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5.
规范性司法解释在法律体系实施中的责任和使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其中,司法解释对于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担负着统一法律适用、填补立法漏洞的重要职责。伴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由最高司法机关出台的大量解释、规定、批复等规范性司法解释,成为司法解释的基本形态。其在无限接近立法的同时,与个案适用却似乎渐行渐远。在实施和完善法律体系的进程中,如何评价司法解释立法化趋势?如何对规范性司法解释进行功能定位?如何具体适用规范性司法解释?如何完善我国现有司法解释体制?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正确发挥司法解释的功能,更好地完成实施法律体系的责任和使命,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6.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的产生就是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阶段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主要选择司法解释以适应成文刑法适用的需要.然而司法解释本身弊端为人所诟病.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要避免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司法解释,其关键在于制度本质的明确.  相似文献   

17.
司法解释不存在溯及既往的问题,其效力直接取决于所解释法律的效力.对现行正式解释之前的行为,只要是在现行刑法施行之后实施的,一律按照正式解释适用刑法.具体适用司法解释时,对法律和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需要系统认知,准确理解法律原意、辨明法律效力范围.法律适用错误构成判决错误,是法定的抗诉和改判理由.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性使知识产权质押与占有存在理论困境,既不能适用占有也不能适用准占有,这使得知识产权在适用动产质权规则时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囿于传统财产的分类和在立法时对权利财产的有限认识,知识产权质押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王勇 《检察风云》2023,(2):30-31
<正>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指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应完善司法解释指引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功能,并发挥其作为指引模式的核心作用。我国法院在直接适用条约时是非常谨慎的。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指引条约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法院不会轻易地直接适用条约。具体来说,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法律指引或是司法解释,或是法律法规,或是当事人合意选择,或是指导性案例。目前,极少存在没有法律指引的情况下,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案例。其中,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指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背景下,应完善司法解释指引我国法院直接适用条约的功能,并发挥其作为指引模式的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20.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8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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