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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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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超捷 《证据科学》2002,9(3):154-156
本文通过对医疗事故罪称谓、定罪和量刑立法规定的分析,指出了 "两高"对本罪罪名确定的不准确性、本罪在立法上存在的定罪严而量刑宽的矛盾性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提出了对刑法第335条作适度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高伟  宋博 《中国审判》2012,(12):58-60
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八)》所确立的新罪名,全国各地"同案不同判"现象广泛存在,因此尽快解决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难"问题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实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均衡,除了要求法官及时更新审判理念、慎重使用自由裁量权、限制适用缓刑以外,更要从制度和技术上解决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难的问题——即将目前已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且已取得显著效果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成果引入对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工作中来,通过确立科学合理的定罪量刑标准,规范危  相似文献   

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焦点问题之一是本罪中的"财产"一词所涵盖的范围。这个问题牵涉到本罪中具体数额的计算、牵涉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罪和量刑,另外也体现了国家对本罪所持态度。所以明晰该罪中的财产范围对研究该罪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4.
论职务侵占罪刑罚的适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数额是影响职务侵占罪之犯罪构成以及法定刑升格的唯一因素。职务侵占罪之刑罚适用存在缺陷,如"单一数额标准不合理"、"法定刑设置偏低"以及"第一个量刑幅度内没有规定财产刑",应当在本罪的刑罚内容中增添"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适当提高本罪的法定刑,并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增添财产刑。  相似文献   

5.
论罪后情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实践中对罪后情节的把握,与正确定罪量刑关系密切,但理论界却对罪后情节的研究未予以应有的重视.本文通过对罪后情节相关问题的探讨,阐明了在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的几种情况;并分析了刑法上作为原则的"量刑"罪后情节和作为例外的"定罪"罪后情节存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6.
贪污受贿之定罪量刑标准关乎惩治贪污受贿犯罪的力度和效果,是我国刑事法治领域重大的理论和实务问题。当前我国贪污受贿的定罪量刑标准存在难以全面适时反映贪污受贿个罪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影响个罪之间罪刑设置的体系协调等问题。本文认为,应确立"数额+情节"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引入罪群立法模式并明确各自定罪量刑标准,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应实行分立,由司法解释规定并科学、合理设定具体数额标准,妥善解决数额标准适用时的省际冲突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危险驾驶入罪以来,在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行为性质认定等方面产生了各种争议,同时也影响着司法实践中的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主观方面应属于间接故意,客观方面应当属于抽象危险犯。而由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种类与量刑档次设置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立法完善上可以扩展行为类型、增加量刑档次。  相似文献   

8.
论医疗事故罪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缺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医疗事故罪称谓、定罪和量刑立法规定的分析 ,指出了“两高”对本罪罪名确定的不准确性、本罪在立法上存在的定罪严而量刑宽的矛盾性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 ,提出了对刑法第 335条作适度修改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设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适用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和争议,甚至连什么是“商业秘密”这一最基本的概念都未能达成共识,更遑论其他方面:如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还是包括间接故意,过失能否构成犯罪?如果能够构成,那么使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正当手段”在本罪中应如何界定?“造成重大损失”是本罪的既遂标志还是成立标志?可见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存在的问题不是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是最基本、最关键的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定罪量刑。本文对存在的争议进行了归纳评析,并阐释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0.
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判决来看,存在着不同种类信息之间界限不明,"获利"与"违法所得"表述混乱,以违法所得作为入罪标准容易造成司法不公,量刑畸轻且缓刑适用比例较大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明确各种信息类型的核心要素,二是要规范量刑尺度,三是要强化检察制约。  相似文献   

11.
广义的劳动报酬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要犯罪对象,劳动报酬的范畴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之上.复杂情形下犯罪主体的认定存在争议,从本罪的司法实践情况及立法目的出发,运用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来认定本罪的主体.以结果犯的模式,调整本罪的量刑档次设置,完善本罪在量刑档次上的断层.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不支付”的条文定位,并调整其在条文中的位置,通过其他手段对该条件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首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本文认为如何定位"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在本罪中的地位是认定本罪是否存在自首的关键。本文从本罪的客观构成和不作为义务来源两个方面分析了将"拒不说明财产真实来源"作为成立本罪的必要条件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不合理性,提出本罪存在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的具体情形。  相似文献   

13.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焦点问题之一是本罪中的“财产”一词所涵盖的范围。这个问题牵涉到本罪中具体数额的计算、牵涉到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罪和量刑,另外也体现了国家对本罪所持态度。所以明晰该罪中的财产范围对研究该罪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4.
对81个"非法取回本人所有而被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样本案例的定罪、量刑、犯罪数额认定的考察发现,原则上只有造成占有人财产损失的才会以财产罪定罪,而若判处财产罪会导致量刑畸重,所以,样本判决限制财产罪的适用和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实现量刑轻缓。本文认为,优先考虑量刑合理的"以刑制罪"忽略了定罪的准确性,易消弥财产罪之间、财产罪与其他罪之间的界限;部分判决量刑畸轻、犯罪数额认定混乱、判决书说理不一;样本判决"以刑制罪"有其实践理性,但缺乏必要的规范约束易导致乱象。由此反思我国刑法对财产罪的定量立法模式,较重的法定刑是导致"以刑制罪"的根本原因。立法赋予量刑更大的裁量空间将有助于缓解司法上的"以刑制罪",也有助于对包括占有权在内的财产法益的全面保护并实现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15.
罪数问题对刑法的司法实践影响巨大。罪数理论在定罪量刑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理论根据不同 ,结果往往大相径庭 ,一罪或者数罪 ,其量刑大多有显著的差别。本文对罪数理论进行了概述 ,根据理论对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进行分析 ,主张反对罪数理论实用主义和罪数理论机械教条主义。刑法应当对罪数问题作出统一的连贯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章桦  石镁虹 《河北法学》2015,33(2):125-137
以全国27个省份法院裁判文书作为实证研究样本,运用统计学分析方法对我国非法行医罪的量刑进行分析,观测我国非法行医罪量刑的基本特征;对影响非法行医罪量刑的诸多因素进行概括总结,探索基于不同因素在量刑上的差异及对量刑的影响。发现当前我国非法行医罪量刑上值得推广的经验和需要改进的问题,期翼为我国非法行医罪的理论繁荣提供经验基础,为司法人员量刑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政法学刊》2018,(3):65-75
悔罪一般在量刑和行刑阶段发生作用,悔罪悔的是"已然之罪",所以悔罪是属于罪后情节。而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定罪情节只限于罪中情节,而罪后情节出现在犯罪发生之后,本身脱离了犯罪构成要件,不可能属于定罪情节。所以原则上,罪后情节是作为量刑情节存在的,通过犯罪行为人的罪后行为影响犯罪行为危害及其程度,表现其对自身犯罪的态度,体现其主观恶性的程度,从而影响具体量刑。那么悔罪对于定罪的作用何在,从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入手,可以理解为悔罪情节在定罪阶段起到的出罪效果,此外,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因考量悔罪表现而酌定不起诉的案例等等,因此,通过对于刑法中悔罪问题在定罪阶段的作用,是影响"预防刑"的重要情节。系统而深入地研究定罪阶段的"悔罪"的刑法意义,是刑法体系完善的必然趋势。构建科学且规范的悔罪机制,并合理地适用于司法实践,是刑罚目的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8.
目前,危险驾驶罪,尤其是醉酒型危险驾驶,已成为基层刑事司法实践高发、多发的主要案件类型。推进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实现繁简分流和效率提升,而量刑的规范、精准是关键点。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实践中,仍存在量刑建议内容不精准、量刑情节提取不全面、量刑情节评估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量刑失衡问题凸显,缓刑适用标准不一,无法真...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现象,引发公众普遍不满及社会广泛关注,在公众的强烈呼声中,危险驾驶罪应运而生.但是由于立法仓促,危险驾驶罪量刑却“形有神缺”.针对危险驾驶罪在量刑方面的不足,本文拟从危险驾驶罪量刑的立法和司法现状作为切入点,进而引出对危险驾驶罪量刑均衡研究,试从立法完善和司法完善两大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立法完善及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2003年第2期《人民司法》发表了曲晶同志所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实践与反思》(以下简称“曲文”)一文。该文结合司法实践中所审判的3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例,分析了此罪在法定刑方面存在过轻的问题及其成因,并建议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即“适当比照贪污、受贿罪,依据非法所得的犯罪数额和情节轻重,划分若干档次,分档量刑。可将本罪刑罚分为两个档次,差额巨大为第一档次,应高于贪污、受贿等罪相应的量刑幅度7年以下有期徒刑;差额特别巨大为第二档次,应低于贪污、受贿等相关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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