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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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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资本多数决之缺陷资本多数决原则是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力与所持的股份成正比,股东持股愈多,表决力愈大。而从法律上讲,公司任何重大决策都是股东集体表决的结果,因此,股东大会中拥有控制权的多数股股东的意志往往上升为公司的意志,从而对公司和少数股股东产生拘束力。作为一项决议原则,资本多数决是随着股东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逐步确立的,它是股份平等原则在公司表决方式上的集中体现,不仅基本平衡了股东的利益关系,而且对于保护大股东的投资热情,提高公司决策的效力,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问题,法律更倾向于公司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在个案中往往因公司多数决制度造成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压制问题.虽然法律为小股东设定了股份收买请求权及公司解散制度等救济途径,但此类规定更加侧重在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完整性的基础上再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大股东压制行为是滥用权力且破坏了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根基,该种行为应由法律规制,而不能仅仅拘泥于“资本多数决”、“股权平等”等原则而对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事实视而不见,法律应持积极态度介入,强化对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和自由.  相似文献   

3.
裴绪胜 《工会论坛》2007,13(4):137-138
股份回购制度在我国公司立法中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制度之一。本文探讨了由于公司法中的"资本多数决"原则,控股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股份回购制度中,存在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进而提出了在股份回购中建立和完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制度。  相似文献   

4.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与公司表决机制的演变密切相关,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相伴而生。该制度的功能在于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其合理性在于保证公平的基础上,完成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公司运营的效率,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平衡。本文将以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的理论渊源以及基本的制度构成要素为基础,比较、分析国外对该制度的规定,探究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并指出我国公司法对该制度规定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表决权虽名为权利,但在资本多数决的股东大会决议机制下却分化为意思表达权和形成权两种性质各异的权利,而其原因在于股东大会决议行为的特殊法律行为属性和特殊法律效力,在于股东表决的不同性质——意思通知和单方法律行为,并由此导致对一系列关乎股东表决权制度的重新评价和审视,如表决权排除、类别股东表决、异议股东股份购买请求权以及资本多数决的决议机制等。  相似文献   

6.
论股东代表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代表诉讼是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制度,它对于解决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弥补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保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有些简略,对原告资格的持股数限制在实践中显得僵硬。另外,应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要对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和解做出限制。  相似文献   

7.
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义务发生在有诚信关系的托付人与诚信义务人之间。由于控制股东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决策,为了避免其滥用控制权,必须对其科以诚信义务,并对合法权益受到控制股东侵犯的公司及少数股东提供法律救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状,只有在《公司法》中确立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才能有效保护公司及少数股东利益。  相似文献   

8.
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小股东在公司中总是处于脆弱地位,其权利时常会受到来自于大股东的侵害。法律因此应当建立起完整的机制,以实现对股东权利的平等保护。这种机制在内容上可以包括:增加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提案权、强化股东的诚实信用义务、增加股东的代位诉讼权利等。  相似文献   

9.
浅谈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资本多数表决原则的确立与实施,中小股东在公司利益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我国原《公司法》侧重于对公司外部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和有效司法救济手段的具体规定。由于对控股股东的法律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对其侵害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践中控股股东往往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甚至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潜在的风险[。1]针对我国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新修订的《公司法》借鉴了国际上有关公司保护中小股东…  相似文献   

10.
由于控股股东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在于,公司法应力求在股东利益的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之间,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新公司法中的规范股东利益冲突的制度基本上维护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保证了公司的运行效率,同时兼顾公平,给予小股东以特殊保护,实现了实质正义。建议完善股东大会法定人数等制度。  相似文献   

11.
资本多数决原则自产生起,就在鼓励股东投资热情,限制股东投资风险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在其合理性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端。如何通过完善立法来限制资本多数决原则,对于股东权益,尤其是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尽管资本多数决作为一项议事规则在公司的运转过程中起到基石作用,但在公司实务中,由于控制股东与中小股东存在内在的冲突,所以导致控制股东“恃强凌弱”或中小股东“以小讹大”的现象,不利于公司的长期运转和发展.其研究方法是剖析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法理基础和规范适用出现的情况,进而得出两个解决此问题的研究结论:一是培植股权文化的内生力;二是强化控制股东的受信义务,以此构造相对公平的理论制度和利用两者的平衡点对控制股东进行约束,进而实现最大可能的控制股东与中小股东权利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因少数股股东退出机制短缺、资本多数决原则、合同预先规定的不足及法院遵循商业判断规则等原因,导致美国闭锁公司的少数股股东极易受到控制股东的压榨,为此,美国公司法为受压榨的股东设计了一套救济措施。考察美国的压榨行为处理机制,无疑会对我国公司法日后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台湾《公司法》第2条第四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指七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之公司。由此可见,它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聚合多数人资本的经济组织,具有典型的资合经营性质;股东仅对公司负缴纳所认股款的义务,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分离制度,股东并非全部、直接地参与公司经营,债权人势必也要由此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对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促进公司企业正  相似文献   

15.
一、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少数股东又称为少数派股东、中小股东,其对应的概念是多数派股东、控制股东。少数股东的含义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较少的,对公司事务不能发挥决定作用,在公司治理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尽管少数股东权益需要特别的法律保护是学界的通说,但仍有少数学者认为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权利体现在其持股的多少上,也即股东权与其在公司中所占股份成正比,这种观点的理论  相似文献   

16.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种种原因 ,股东大会决议往往存在瑕疵 ,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 ,是维护公司利益 ,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非常欠缺 ,有必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面规定了公司章程,从而排除公司法适用的条款,充分体现了章程自治原则。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遵循公司章程意思自治有限原则、股东意思自治补充原则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权益保护原则。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对象条款、对于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行使条款,对于股权转让价格规定。对于强制股权转让规定的效力应进行适当认定,对于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自行办理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应当从严认定,公司章程限制转让条款的制定方式对其效力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应当激励股东在公司内部通过协商解决,尊重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方面的意思自治,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控制地位,以及促进公司僵局合理解决等方面进行法律适用,促进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8.
防范资本多数原则被滥用 ,可借鉴各国在这方面的一些法理 ,进而采取相关对策。就法律对策而言 ,不仅要明确多数派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所应承担的诚实义务 ,而且要明确下述权利 :股东就资本多数表决权滥用而享有的诉讼提起权 ;少数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 ;股东的提案权。  相似文献   

19.
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使股东地位趋于实质的不平等,使多数股股东的意志总是处于支配地位,少数股股东的意志总是为多数股股东的意志所压制。对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措施主要应包括:累积投票制、表决权回避制度、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中小股东的权力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与自行召集权及表决权代理制等。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企业并购中法人治理结构之磨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如何按照分权和制衡的原则来管理公司 ,协调企业资本供给者和资本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问题。公司治理实质上要解决的是因所有权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关系的问题 ,在并购中 ,公司治理结构法律成本体现为因经理人员与投资者、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潜在利益不一致而对并购权利行使和利益分配争夺产生的成本 ,可能包括以下诸如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之诉、股东派生诉讼、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引发的成本。在企业并购中追求的1+1>2的效果 ,决定了如何对合并企业进行磨合成为企业合并成功与否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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