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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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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程序法为依据,针对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争议提出主张或提出程序性申请,以期维护或实现被追诉者程序性权利的辩护即为程序性辩护.审前程序中程序性辩护的主体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权利内容由申请或异议权等四个方面的权利构成;程序性辩护的权利客体涉及程序性争议及程序性申请两大方面.  相似文献   

2.
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最为重要的防御性权利.侦查程序中的辩护与审判中的辩护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的辩护较为落后,这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有碍司法公正.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对刑事审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作出了规定,我们应予以借鉴,以完善我国侦查程序中律师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前程序中律师辩护权利规定的不完善已成为法学界的共识。保障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程序,完善其权利,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的焦点之一。以现实的视角确立保障程序正义的基本权利与制度,对不同权利的作用进行体系性的定位,并确立相应的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是增强侦查程序辩方力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侦查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平等对抗的“诉讼”特性。在犯罪嫌疑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实现其自行辩护权利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辩护职能的充分发挥无疑对达到这种“平等对抗”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反观我国的现行立法,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职能发挥得并不理想。基于此,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与正在进行改革并已取得巨大成功的日本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从中获得有益提示。  相似文献   

5.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加强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和文明的世界趋势。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是我国 1996 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有不少缺陷。借鉴国外之立法,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之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司法权力机关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是影响司法公正、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因素之一,而程序性辩护是纠正程序违法、保护被追诉人基本权利,使其获得公正审判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并未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辩护规则,应尽快在立法上确立程序性辩护制度,并完善相关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7.
我国单轨制侦查模式、“轨道平行模式”的控辩关系、付之阙如的证据规则、非理性的实用主义诉讼价值观,深刻地影响着律师辩护的实质性。在我国实现有效辩护,应当在有效辩护的理论构成、有效辩护入法、有效辩护的程序性权利供给及其保障机制、辩护律师业务能力、无效辩护制度等方面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8.
有效辩护理念是律师时代最主要的精神支撑。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有效辩护权的功能和价值在于实现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全面提升有效辩护理念,需要从狭义上、广义上对有效辩护的内涵、标准进行充分的本体理解。任何理念或者制度,都是以相应理论为其生存根据与逻辑展开。作为法律理念,有效辩护其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程序正义、无罪推定与人权保障、诉讼结构等方面。对于因辩护律师自身不称职导致其辩护是无效的,达到“实际无效”标准,应当建立程序内与程序外两种救济模式,使得无效辩护面临程序性制裁、民事赔偿或者职业惩戒等后果。  相似文献   

9.
程序性辩护是辩护方行使诉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其直接目的是促使法庭宣告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程序性违法行为无效,从而使违法者遭受某种程度的惩罚和制裁,使被侵害的权利获得司法救济。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不容乐观,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存在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缺失的现实,构建和完善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被追诉人程序性辩护权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存在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会见难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难等重大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过程中违法现象严重和诉讼观念陈旧。我国应完善刑事辩护制度,赋予律师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保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扣保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理性、务实完善刑事辩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正在全力推进,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势在必行。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控方的举证责任,并由此进而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的会见一般不受限制、监控的原则,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知悉控方证据的权利;重新界定辩护人的职责,取消辩护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的要求,并增加和强化程序辩护的内容,承认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和地位;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突破刑事辩护的现实瓶颈。  相似文献   

12.
程序性辩护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有效的辩护方式。程序公正理论、诉权理论和程序性制裁理论是其理论基础。我国的程序性辩护与其他国家的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撤销原判的规定不健全;缺少关于诉讼终止制度和诉讼行为无效制度的规定。与程序性辩护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司法审查制度,审判机关权威性和中立性问题,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律师权利保障制度,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存在着不足,成为制约程序性辩护发展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3.
论建立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社会,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有效行使。目前,大多数国家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在场权来保证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任意性和真实可靠性,防止侦查人员在讯问时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场制度。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建立律师在场权。  相似文献   

14.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了解案件情况,收集案件证据的权利。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实体正义舜口程序正义。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案件的实体公正;控辩平衡;保障律师在诉讼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有着巨大的意义。虽然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对于我国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着很大的进步之处,但是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律师调查取证难,律师执业风险大等问题。应当从法律上赋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同时赋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  相似文献   

15.
辩护律师的程序请求权,是指辩护律师所享有的向中立的司法机关提出程序性请求,从而影响或改变刑事诉讼程序结果生成的权利。在侦查程序中,它运作的理论基础是侦查程序的法治化和程序性,它是程序正义的平等性、参与性的基石,促进了双方的平等武装。其涵盖内容主要包括辩护律师的否定强制措施请求权、讯问在场请求权、保障会见请求权、排除非法证据请求权、终结侦查请求权和程序抗辩请求权。  相似文献   

16.
英美国家为当事人辩护权的实现设立了有效辩护制度。有效辩护制度需要无效辩护之诉来保障,也需要双重检验标准进行评判。在实践中,当事人提起无效辩护之诉并获支持的不多,有效辩护制度的重心并不在于提起上诉增加讼累,也不在于对失职律师进行惩戒,而是以此完善律师辩护程序、提高律师辩护责任心与辩护质量。在我国的庭审实质化改革中,辩护律师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刑事辩护运行情况令人堪忧,当事人不能获得有效的辩护情况缺少程序性制裁与救济。借鉴英美国家有效辩护的合理因素,有助于提高辩护质量,增强庭审的诉辩对抗,推动庭审的实质化运行。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刑事辩护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本、最关键的诉讼权利.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使其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有关国际法律文件的要求存在一些差距.因此,有必要对此加以研究和探讨,以便在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主体地位;完善律师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健全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制度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予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8.
困境·症结·对策——论我国的刑事辩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刑事辩护面临困境的症结在于: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与刑事辩护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国家本位主义主导下的诉讼体制;社会对律师的误解以及律师自身存在的缺陷.其对策是:改进诉讼构造模式,提高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加快立法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基本的诉讼权利;提高律师社会地位,改善律师的生存环境.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强制辩护制度,强制辩护适用的案件类型在历年修法中不断扩大。强制辩护的适用从审判程序延伸至侦查程序,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并且立法规定了违反强制辩护的制裁性后果,有助于该制度的实施。大陆的指定辩护制度并未很好地体现对被追诉者辩护权的保障,因此,在未来修法中,我们可以借鉴强制辩护制度,并通过建立公设辩护人等制度以确保强制辩护的实行。  相似文献   

20.
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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