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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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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承斌 《探索》2003,(5):143-144
一、关于危害环境罪的概念危害环境的犯罪属于一种较新的社会现象 ,但从理论上对危害环境罪的概念探讨分歧很大 ,即使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 ,在“概念”问题上投入的笔墨也不是很多。因此 ,如果准确地界定这类犯罪 ,已成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不可回避的问题。国内外关于危害环境罪的表述 ,从其内涵和外延看 ,可分为二类。一类从危害环境犯罪的“间接性”着手 ,提出危害环境罪的特征。认为危害环境犯罪的成立以通过污染和破坏环境而造成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损害为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了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损害…  相似文献   

2.
谭光定 《探索》2001,(2):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对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范围,尚不能完全肯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对于行为人不履行职责,在主观上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但对其行为新造成的犯罪结果则是过失.玩忽职守与官僚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明显的区别.修改后的新刑法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失职行为,有立法上的疏漏,应尽快弥补.  相似文献   

3.
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典型案例,以维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意见》规定,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公园、广场、社区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  相似文献   

4.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进行的与其职务活动相关的各种犯罪.它分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进行的犯罪,比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第二种是故意不正确履行职务进行犯罪,比较典型的是滥用职权,如刑讯逼供罪.第三种是履行职务时因为过失而造成的犯罪,如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三类职务犯罪都是与公职人员的职务有关,因此,通俗一点讲职务犯罪预防就是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犯罪.  相似文献   

5.
《廉政瞭望》2012,(9):45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犯罪的主体上要求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客观方面必须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6.
《廉政瞭望》2012,(17):45-45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犯罪的主体上要求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客观方面必须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7.
传统赌博犯罪与互联网相互融合异化出一种新的网络犯罪形式,即网络赌博犯罪。它产生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发展的速度很快,成为破坏网络空间秩序、影响市场经济发展、干扰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颗"毒瘤"。网络赌博犯罪的隐形社会危害已逐渐显现,对其加强治理已势在必行。而罪刑不相适应、赌博行为不为罪、网络公司变向纵容、虚拟货币处境尴尬、公众缺乏正确的认知等制约了对网络赌博犯罪的治理,必须从明确网络赌博的法律性质、赌博行为入罪、统一虚拟货币认定标准、完善治安处罚内容、规范网络公司商业行为、引导公众树立正确认知等方面加强公共治理。  相似文献   

8.
<正>为了保护田里的庄稼不被野猪践踏,私自架设电网,岂料电死了夜间捕蛙人,不仅因此赔偿了巨款还身陷囹圄。9月9日,季寿斌被福建浦城县检察院以过失并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理论对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系过失在认识上基本一致,而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则存在三种认识,即故意说、过失说与复合说。从立法进程、《刑法》分则第九章对渎职罪的规定体系以及最高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立案标准与案件分类上的区别对待来看,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确定为故意,是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意图通过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来达到明确界分两种不同犯罪的目的将会不可避免地面临巨大困难。对两罪主观罪过形式的探知,更多的是通过对客观行为内容的分析判断进而得出的高度盖然性的结论。只有将行为的客观方面作为两罪的主要区分标准,才可能满足作为标准本身所要求的基本明确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法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体系上存在诸多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的认定上歧义较多,源于在刑法理论上对其内涵与特征缺乏统一的把握。因而必须对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体系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11.
每月大事     
《福建理论学习》2013,(6):48-48
3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将持续高压,严格执法。  相似文献   

1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随着我国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危害我国税收征管的犯罪,涉及问题较多,适用法律较难,现实中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具体的争议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如实代开"行为是否犯罪化的讨论;二是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的认定问题;三是关于此罪共犯问题等,本文主要探讨第二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李娟 《学习月刊》2012,(6):54-55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内涵 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在1979年制定的《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6月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相似文献   

14.
生态犯罪在各种犯罪中是一个新的特殊类型。由于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给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造成经济价值难以衡量的重大危害,而且危害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甚至产生某种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因此,利用刑罚手段打击生态犯罪、保护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15.
在恐怖主义犯罪与极端主义犯罪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行为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行为具有阶段性和延续性,两者相互并存、交叉是司法常态。目前各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在罪数认定与刑罚裁量方面做法不一。故依据行为方式差异与行为对象差异,对涉案行为进行类型化认定;同时考虑该类犯罪的特殊动机、目的要求,对于确定入罪标准与罪数形态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1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该行为入罪既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也是出于完善我国刑法贿赂犯罪法律体系的要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与一般贿赂犯罪有明显的区别,需要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以期对该罪名的适用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强迫职工劳动罪的主体及其立法完善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用人单位”范围应包括非法单位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强迫职工劳动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其主体应为自然人,即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予以完善时,应将主体“用人单位”与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保持一致,罪状中增加“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并规定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应实行双罚制。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对妨害司法活动罪尚未设专章规定,关于妨害司法活动的一些具体罪则分散在刑法的其它章节中。妨害司法活动这一类犯罪的共同之处在于,其行为都破坏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妨害司法运作。鉴此,近几年有学者提出增设妨害司法活动罪专章的建设,这一主张陆续得到了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不少同仁的赞赏和认同,然而在法理上尚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在与时俱进地发生着各种变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除《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应包括其他主体。就围绕"挪用公款罪主体"界定问题,有必要对挪用公款罪的其他主体的界定展开讨论,如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挪用公款罪是否存在单位犯罪;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如何界定;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如何界定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有组织犯罪,也称黑社会(性质)犯罪,主要包括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枪犯罪、偷渡、贩卖人口和洗钱。由于在刑法中首次规定有组织犯罪,过去没有现成的判例和司法解释可供参考。因此,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有必要严格把握有组织犯罪的具体特征,准确地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保证对这类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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