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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建设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的概念和效力分析"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本身并不是法律术语,而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尤指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针对同一标的,共同形成两种不同的意思表示。既然是两种不同的意思表示,则必然是一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不属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只有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事人通过虚伪表示形成的合意,在当事人之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①那么究竟是  相似文献   

2.
庄严 《法庭内外》2009,(1):43-44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当事人为了避税故意做低房款签订房地产买卖"阴阳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一旦产生争议双方都会依据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来主张权利,且极易被欲违约一方利用,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最后守约方可能得不偿失。  相似文献   

3.
“默示意思自治”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默示意思自治"是由法官来推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意图选法但未明确地选择准据法的意图,如果不给予法官必要的参考因素或者加以限制就会无法得知推出的意思到底是法官真意还是当事人真意;这样,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就会遭到破坏和扭曲。实践中没有很好地对法官作一个限定,应从列举法官在推定"默示意思自治"时的考虑因素,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双方当事人的国籍、合同中仲裁条款或管辖条款、合同使用的格式条款等入手,在综合考查这些多种因素后,为当事人完善其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4.
在签订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之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为补充完善或修改原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另行订立的《补充协议》、《还款协议》等,仍然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并非双方签订的与原合同无关的独立的新协议,因此,仍应当受原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这既是对于合同当事人签约时真实意思表示的合理判断,也是有效解决当事人经济纠纷、避免当事人诉累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5.
对提前还贷所带来银行利息损失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提前还贷作为一项新事物,旨在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权衡相关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当前的法律规定,以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减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损失。  相似文献   

6.
【裁判摘要】 导致合同当事人分别持有的合同文本内容有出入的原因复杂多样。不能据此简单地认定合同某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形。合同一方当事人如果据此主张对方当事人恶意欺诈,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7.
王晔 《中国律师》2006,(5):58-59
一、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概念、形成原因及表现形式(一)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它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标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工程招标中的“黑白合同”问题很突出,危害很大,不仅相当普遍而且难以查处,黑合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极易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隐患,既损害施工方的利益,最终也损害建设方的利益,并产生纠纷和…  相似文献   

8.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比较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比较与完善王丽萍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恪守信用,履行合同。由于市场交易的多变、复杂性,有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也有的当事人的行为或客观事实表明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时将不履...  相似文献   

9.
合同情境中总有一些未必能还原到效果意思层面的内容,这就需要以"合同目的"作为法技术概念,在合同中体现效果意思以外的当事人动机层面的内容。借助"合同目的"的表达,可以推导出缔约阶段当事人所承担的行为义务及其合理性。在合同解释阶段,合同目的可以作为解释基准和引致规范,将外在价值判断以当事人意思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合同目的实现型"救济模式更符合当事人的期待,并激励交易的实现。以"合同目的"为依据,可以实现从"效果意思"到"事实性意思"的规制视角转换。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发展,居者有其屋的需求越来越明显,二手房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交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阴阳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公开的秘密",催生了诸多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围绕其概念、特征、风险、存在原因、法律效力、解决对策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1.
王慧 《河北法学》2007,25(12):117-120
在国际商事合同的准据法的确定问题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各国及国际公约公认的首要原则.但在理论上及有些国家的立法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还有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其中包括要求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当事人通过改变或创设连结点的方式以使其合同表面符合有"实际联系"的要求,被认为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对此问题的澄清有利于正确认识国际私法各种制度存在的价值.通过分析得出,意思自治原则承认当事人有选择法律的自由,就等于接受了当事人有权规避某一国法律的事实.当事人规避"实际联系"并未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正当利益.国际私法不能用"实际联系"来限制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自由.  相似文献   

12.
龚某诉上海某房地产公司一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其中"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在房屋买卖领域,尚无法律对"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阴阳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时,通常认定"阳合同"为无效合同。  相似文献   

13.
周艳 《行政与法》2005,(12):103-105
应然合同是一个利益平衡体,它体现在两个方面:当事人之间的平衡体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平衡体。进入司法过程中的合同是利益失衡的合同,表现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和当事人内心的失衡。当事人内心的失衡是其进入司法过程中寻求司法救济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合同解释必为性的原因。本文尝试以应然合同,作为探讨和认识合同的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司法过程中合同解释的成因。  相似文献   

14.
【要点提示】行政合同的认定,应当从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行政主体、合同目的是否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合同内容是否具有行政特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否受到行政强制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审查,否则应认定为民事合同。对于具有行政因素的民事合同或者具有较大性质争议的合同提供民事程序救济,可以公平有效地保护、平衡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5.
黄喆 《法律科学》2013,(5):93-100
交易基础障碍制度在德国民法学说史上历经百余年的发展锤炼,渐以成熟完善,并于2002年债法改革后法典化。其相比于我国的情势变更原则具有更加广泛的内涵与外延,在适用标准的界定上殊值借鉴。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中,需要首先通过合同解释规则确定合同约定的内容,其次要将合同约定的风险承担和法定的风险划分进行剥离,再次需要个案判断情势的变化是否"重大",最后要严格把握"不可苛求"、"牺牲临界"的标准。当事人主张适用交易基础障碍制度,首先须提出调整方案,调整的目的并非在于重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等价关系,而仅在于结束一方当事人"不可苛求"的履行状态;调整不成或债权人拒绝调整的,遭受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6.
纪闻 《中国检察官》2021,(19):50-54
利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是合同约定不明时如何认定第三人是否享有权利。民法典正式确立了利他合同规则,但未规定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利他合同第三人权利解释规则,司法实践中也尚未形成具有解释力的第三人权利认定方法。比较法中的传统第三人权利认定方法"当事人意图考察"存在"双重意图困境"和"意图虚化困境"。结合利他合同制度史和第三人权利正当性理论而提出的"原因关系考察+合同对价考察"方法,具有法理基础和民法典规范基础,其可操作性也可在现有的离婚赠与条款、货物运输合同等利他合同纠纷中体现。  相似文献   

17.
崔建远 《政法论坛》2023,(1):89-103
狭义的履行辅助人、占有辅助人、执行辅助人/事务辅助人均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行为被划归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合同履行和违约的领域,他们均非第三人,其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应或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调整的范围。其法律后果,在法律设有明文规定时依其规定,在当事人有约定且不存在无效原因的情况下依其约定,在合同当事人对违约的造成也有过错时必然成立违约责任。除此而外,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属于通常事变,违约的当事人是否因此免责需要区分情形而定。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应当认定债务人可以预见第三人的原因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债务人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不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第三人的原因构成介入原因/中断原因,它“中断”了债务人的行为与债权人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债务人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8.
刑事立案监督目前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立法缺陷、司法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赵金龙 《河北法学》2000,(3):138-138,142
当事人在缔约之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致对方造成损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变更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此处合同变更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或因欺诈、胁迫或因危难被乘而意思表示存在瑕疵。  相似文献   

20.
"钓鱼执法"是执法机关故意向当事人提供违法活动实施条件或创造特定环境,以引诱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一种自身违法的行为。它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并可分为"显露式"、"勾引式"、"陷害式"等三种形式,其具有多重危害性。"钓鱼执法"与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相冲突。防范和规制"钓鱼执法"应当从完善行政执法领域的立法、打击"执法经济"、限制使用奖励举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等若干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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