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贵州政报》2014,(2):40
正黔府函[2014]12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福泉市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19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福泉市城厢镇、黄丝镇、岔河乡建制。有关街道办事处的撤销和设置,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二、同意撤销福泉市凤山镇、兴隆乡建制,设置新的凤山镇,以原兴隆乡及原凤山镇的文昌社区、金凤村、竹王城村、羊昌河村地域为新设置的凤山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文昌社区;将原凤山镇的甘巴哨村  相似文献   

2.
正黔府函[2016]24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天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凤城镇建制,设置凤城街道。新设置的凤城街道辖原凤城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区社区。二、同意撤销邦洞镇建制,设置邦洞街道。新设置的邦洞街道辖原邦洞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灯塔村。三、同意撤销社学乡建制,设置社学街道。新设置的社学街道辖原社学乡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社学村。  相似文献   

3.
正黔府函[2015]297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钟山区双戛彝族乡设立双戛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14]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双戛彝族乡建制,设置街道。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  相似文献   

4.
《贵州政报》2013,(9):15
黔府函[2013]148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撤销望谟县郊纳乡等三个乡分别设置镇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3]2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望谟县郊纳乡建制,设置郊纳镇,镇人民政府驻油停村;同意撤销望谟县蔗香乡建制,设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14,(11):16-17
黔府函[2014]185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4]22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建制,设置客楼镇,以原客楼乡地域为客楼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客楼村。二、同意撤销岑巩县平庄乡建制,设置平庄镇,以原平庄乡地域为平庄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庄村。  相似文献   

6.
《贵州政报》2013,(9):15-16
黔府函[2013]149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独山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5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独山县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建制,设置百泉镇,以原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地域为百泉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中南社区。二、同意撤销独山县麻尾镇、尧棒乡、黄后乡、董岭乡建制,设置新的麻尾镇,以原麻尾镇、尧棒乡、黄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函[2014]57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钟山区月照彝族回族苗族乡设置月照街道的请示》(六盘水府请[2013]74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钟山区月照彝族回族苗族乡建制。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函[2014]79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荔波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荔波县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立化镇、小七孔镇、播尧镇、方村乡、捞村乡、洞塘乡、翁昂乡、瑶山瑶族乡、瑶麓瑶族乡、水利水族乡、水尧水族乡、永康水族乡等15个乡(镇、街道)建制,设置新的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小七孔镇、瑶山瑶族乡、黎明关水族乡。新设置的玉屏街道、甲良镇、茂兰镇、小七孔镇、瑶山瑶族乡、黎明关水族乡所辖地域分别如下:(一)新设置的玉屏街道辖原玉屏街道、水利水族乡和水尧水族乡,街道办事处驻城西社区。(二)新设置的甲良镇辖原甲良镇、方村乡,镇人民政府驻甲良村。  相似文献   

9.
《贵州政报》2013,(8):7
黔府函[2013]124号铜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万山区茶店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的请示》(铜府呈[2013]7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万山区茶店镇建制,设置茶店街道办事处。二、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0.
正黔府函[2016]23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准从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丙妹镇、雍里乡建制,设置新的丙妹镇。新设置的丙妹镇辖原丙妹镇和雍里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江东社区。二、同意撤销加鸠乡、光辉乡建制,设置加鸠镇。加鸠镇辖原加鸠乡和光辉乡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加鸠村。三、同意撤销斗里乡、庆云乡、东郎乡建制,分别设置斗里镇、庆云镇、东郎镇。撤乡设镇后行  相似文献   

11.
《贵州政报》2014,(2):40-41
正黔府函[2014]13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龙里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193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龙里县龙山镇、洗马镇、醒狮镇、羊场镇、三元镇、谷脚镇、谷龙乡、巴江乡、湾寨乡、水场乡、麻芝乡、草原乡、哪嗙乡、摆省乡等14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龙山镇、谷脚镇、洗马镇、醒狮镇、湾滩河  相似文献   

12.
《贵州政报》2016,(4):36-37
正黔府函[2016]49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晴隆县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莲城镇建制,分别设置莲城街道、东观街道。(一)新设置的莲城街道辖原莲城镇南街社区、中心社区、菜籽村、江兴村、蔡家村和沙子镇文丰村、坡荣村、火把村,街道办事处驻中心社区。  相似文献   

13.
《贵州政报》2013,(9):18
黔府函[2013]155号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盘县两河乡撤乡设置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六盘水府请[2013]36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盘县两河乡建制,设置两河街道,以原两河乡地域为两河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  相似文献   

14.
正黔府函[2016]25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播州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6]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播州区南白镇、龙坑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14,(3):31+25
正黔府函[2014]38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贵定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3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贵定县城关镇、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德新镇、盘江镇、旧治镇、新铺乡、铁厂乡、抱管乡、窑上乡、岩下乡、猴场堡乡、都六乡、巩固乡、马场河乡、洛北河乡、定东乡、定南乡等19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盘江镇、德新镇、宝山街道、金南街道。新设置的云雾镇、昌明镇、沿山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13,(9):11-12
黔府函[2013]142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瓮安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3]48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乡建制,设置新的猴场镇,以原猴场镇、小河山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猴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草塘社区。  相似文献   

17.
《贵州政报》2014,(3):28-29
正黔府函[2014]28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黎平县德凤镇高屯镇镇改街道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222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黎平县德凤镇建制,设置德凤街道,以原德凤镇地域为德凤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  相似文献   

18.
《贵州政报》2016,(4):37
正黔府函[2016]5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正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凤仪镇建制,设置凤仪街道。新设置的凤仪街道辖原凤仪镇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楼台村。二、同意撤销碧峰乡、乐俭乡、杨兴乡、桴(?)乡,分别设置碧峰镇、乐俭镇、杨兴镇、桴檑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6]25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镇宁自治县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安府呈[201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扁担山乡、募役乡、本寨乡建制,分别设置扁担山镇、募役镇、本寨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二、同意撤销城关镇建制,分别设置白马湖街道和环翠街道。(一)新设置的白马湖街道辖原城关镇南街社区、黄果树东大街社区、青龙村、水京村、黄马村、治安村、民族村、永和村、田其村、凉山村、城南村、大新村、民新村、祝英村,街道办事处驻南街  相似文献   

20.
《贵州政报》2014,(3):30-31
正黔府函[2014]32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罗甸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1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罗甸县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镇、茂井镇、云干乡、板庚乡、八总乡、董当乡、董架乡、平岩乡、栗木乡、罗沙乡、交砚乡、董王乡、纳坪乡、沟亭乡、罗苏乡、罗暮乡、罗妥乡、大亭乡、风亭乡、班仁乡等25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龙坪镇、沫阳镇、边阳镇、逢亭镇、罗悃镇、红水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