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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重点要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方面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把关。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权利主体,应存在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作为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主体应严格限制在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内。在办理竞业限制合同公证时,对其内容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补偿,违约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2.
我国竞业限制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剧烈并导致人才流动加快。许多用人单位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要求员工在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来保护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这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劳动者的权利,特别是竞业限制,由于其关乎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甚至关乎劳动者的生存权,所以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应纳入劳动法讨论的范畴。  相似文献   

3.
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常采用的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竞业限制合同的效力认识不一致,对于哪些因素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这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使企业在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倍感困惑,无法在签订合同时就清楚其合同效力以及合同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法经济学为视角,衡量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并确定判断合同效力应考量的因素.  相似文献   

4.
关于技术秘密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千华 《河北法学》2001,19(3):17-21
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技术秘密的立法工作日益紧迫。技术秘密立法关注的重点应是调整企业内部基于技术秘密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受技术保密合同约束的同时 ,掌握技术秘密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承担强制性的默示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通过竞业限制合同 ,用人单位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限制已离职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在损害赔偿方面 ,技术秘密立法应明确过错推定归责原则 ,损害赔偿额应以损失额为限 ,并采取较灵活的方法计算损失额  相似文献   

5.
附随义务是依合同之"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一种合同义务。医疗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作为其特定一方当事人——医方的附随义务因医疗职业道德和医疗行为的高度专业性、技术性发生。内容上,医方在医疗合同履行中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协助、通知、说明、告知、保密、保护等义务构成了医方附随义务的主体。医方若因过错构成对其附随义务的违反,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6.
章法 《法庭内外》2008,(4):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竟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似文献   

7.
正前几期介绍了订立合同的相关问题。本期和残疾人朋友谈谈履行合同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合同履行,指双方当事人将合同内容付诸于行动,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如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按合同向买方交货,买方按合同向卖方付款。合同履行是合同活动的关键步骤。履行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包括两种:一是双方约定的义务,如双方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等;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照顾义务等。  相似文献   

8.
有位当事人于2003年与其母在我处办理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内容是当事人的母亲将其本人所有的房屋赠与给当事人所有。前不久,当事人母亲去世了.她拿着赠与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要赠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鉴于赠与人已去世,要求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相似文献   

9.
孙玉锋 《中国司法》2001,(11):49-50
《办理抵押合同公证的若干规定》、《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若干规定》和实践操作皆强调抵押合同对其所担保的主债权合同的依附性,井要求主债权合同同时办理公证时抵押合同才具有强制执行力。那么抵押合同的性质是什么?经公证的抵押合同有无独立的强制执行力?其与主债权合同的关系怎样处理才是恰当的?这些问题可以说是实践和理论的盲点,对此予以探讨、澄清、不仅具有理沦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 如果在公证抵押合同中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抵押债务人愿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的承诺;一旦债务人真的…  相似文献   

10.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合同探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合同是指单位或雇主为保护其商业秘密,利用劳动合同条款或劳动合同形式的契约与员工约定的限制员工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以后与本业务竞争的协议。此种新型合同已成为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此种合同具有从属性但又不同于一般的从合同。我国应该在劳动法或合同法中对竞业限制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此类合同纠纷处理中应确立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制度、申请财产保全和颁发禁令制度  相似文献   

11.
竞业限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但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却未有明确规范;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以及竞业限制协议中补偿约定不明、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补偿时的违约责任争议不断.应当通过立法对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约定予以确认,允许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对竞业限制补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完善,明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  相似文献   

12.
蒋轲 《中国公证》2007,(9):41-42
在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时,如果赠与人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时,当事人双方拿到公证书后通常会尽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担心拖延时间过长,一旦发生赠与人死亡的情形,公证就白办了。这里所说的“白办了”.意思是指,当赠与人死亡后,因赠与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使当事人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预期目的不能实现。  相似文献   

13.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除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外,还应承担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发生各种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形成的理论基础源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主要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和保密义务。当事人违反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杨亦父子一同到某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员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资料,符合办理赠与公证的条件。公证员在制作谈话笔录时,父亲杨亦表示自愿将房屋附条件赠与儿子杨礼中,即杨礼中今后要孝顺服侍老人,尽好赡养义务,杨礼中接受,双方签字并捺手印,办妥公证程序所有手续。  相似文献   

15.
对合同文本进行公证是公证机构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业务范围之一。通过办理公证,不仅有效防范和减化了合同各方当事人的风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更为合同切实履行、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公证人员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确认时,往往忽略了合同中印章的重要性。司法实践中却经常出现合同因为漏盖、假盖、借盖印章而导致合同纠纷甚至合同无效的案例。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对合同中的印章有一定的认识和足够的注意。当然印章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笔者在此仅对涉及公证的印章问题进行粗浅的阐述,以期抛砖引玉。合…  相似文献   

16.
冯兵 《法制与社会》2013,(31):235-236
在我国国内公证业务方面来讲,其中赠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构较为重要的一项公证业务.为避免遗产纠纷事件屡屡发生,大多数人在都采取公证的方式进行办理,于此同时公证机构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在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问题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一个话题.  相似文献   

17.
一、房产之上存在赠与义务负担的继承公证的实例分析 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与李某签订了赠与合同,将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并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此房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张某突然遇车祸身亡.后王某和李某持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却被告知因张某死亡,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王某和李某遂来到公证部门请求帮助.经了解,张某的继承人对赠与事实无异议,并愿意配合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相似文献   

18.
劳动法之竞业限制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竞业限制分为法定竞业限制或禁止和约定竞业限制或禁止。我国劳动法尚无明确的竞业限制条款,而《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专门规定,具有很高的立法价值,但是,还存在“法定”与“约定”之争,没有体现出违约金补偿的性质。偏漏了劳动关系存在时的竞业限制义务。所以劳动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郑爱青 《法学家》2006,(2):138-145
竞业限制问题是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法>应规范的内容之一.单位对劳动者再就业进行的竞业限制行为和劳动者的忠实义务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他们各自和保守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以及竞业限制行为的理由、合法性条件如何确定等问题,是<劳动合同法>正确规范竞业限制行为不可回避的考虑因素.本文提出,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两者来自不同的法律目标前者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所要求的,而后者则是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自由权和公平竞争原则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在区分了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含义之后,文章结合英法两国劳动法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立法和相关司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裁判要旨】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保密措施应当表明权利人保密的主观愿望,并明确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使义务人能够知悉权利人的保密愿望及保密客体,且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单纯的竞业限制约定,即便其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商业秘密,但由于该约定没有明确用人单位保密的主观愿望和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的范围,因而不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保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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