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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改革新政都陆续在浙江落地。这些改革与千千万万的市场主体密切相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自2014年3月1日实施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推进,从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到全面实施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的"先照后证"改革,为市场主体以最少成本、最快速度投入运营,赢得了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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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上半年,以降低商事主体登记注册门槛为核心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浙江正式推进。此间,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放宽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年检改年报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激发了全民创业创富热情,改革红利也进一步释放。释放红利新设市场主体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公平开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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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由于注册资本往往体现公司实力。有些企业不但不愿降低注册资本,反而增加注册资本。如果为了虚构公司实力,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到位,那股东可能就要摊上大事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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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部署和渝府发[2014]2号文件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监管方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推进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民间创业热情,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深化改革内容。推进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同步推进与工商登记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推进年度检验制度改革,强化后续监管,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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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3):355-35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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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3)
正(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如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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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8)
<正>我市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8月8日上午,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副市长张建庭出席会议并讲话。去年12月31日,杭州市政府联合省工商局率先在高新区(滨江)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出了九个方面改革内容,并于今年3月1日起,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积极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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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3):12-16
指导思想。按照宽进严管、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原则,通过改革工商登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和维护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效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改革内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二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四是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六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七是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监管措施。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信用约束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监督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作用,提升监管效能,共同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明确监管职责。二是健全协同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监管。四是实行抽查监管。五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六是强化信用约束。七是推进社会自律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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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3):85-88
我国于2013年12月28日修改、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将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对公司设立的监管。这一做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公法限制,提高了民众的投资热情,也符合国际上的流行趋势。但发达国家放宽资本限制是建立在诸多配套的制度体系基础上的。我国《公司法》在引进国外的资本制度时,并没有引进国外与之相配套的先进的信用体系。如何在鼓励投资、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在资本制度改革后,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在这些措施中,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尤为关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