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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1)
<正>(2017年5月2日)沪府发[2017]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2012年8月市政府批转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12]7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5)
正(2018年6月29日)沪府规[2018]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6月2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电网建设若干规定》(沪府发[2013]4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3)
<正>(2017年1月4日)沪府发[2017]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2012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12]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
<正>(2016年12月7日)沪府发[2016]10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2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3)
正(2016年6月8日)沪府发[2016]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1年6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沪府发[2013]62号)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4)
<正>(2017年6月29日)沪府发[2017]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2年7月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7月15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7.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3)
<正>(2017年1月3日)沪府发[201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8)
正(2018年3月22日)沪府规[201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2年12月11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沪府发[2012]100号)同时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本市粮食部门"放管服"改革,切实保 相似文献
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1)
<正>(2017年9月21日)沪府发[2017]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1年1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3)
正(2017年12月30日)沪府办发[2017]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3]6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8)
正(2016年8月29日)沪府发[2016]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1998]26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9月30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4)
<正>(2017年11月9日)沪府发[2017]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2年5月16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沪府[2012]50号)自2017年12月1日即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13.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9)
<正>(2017年9月4日)沪府发[2017]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孙继伟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3)
<正>(2017年6月9日)沪府发[2017]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赵永峰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5)
正(2018年6月29日)沪府规[2018]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5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
<正>(2013年12月17日)沪府发[2013]9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3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2号)以及《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本市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相似文献
17.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
<正>(2014年12月11日)沪府发[2014]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2)
正(2017年12月21日)沪府办发[2017]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发[2013]15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4)
正(2017年6月28日)沪府办发[2017]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沪委[2017]364号)规定,设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级),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机构. 相似文献
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1)
<正>(2018年11月28日)沪府规[2018]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