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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18-0015甬政发(2018)7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9月29日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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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4)
正闽政办[2018]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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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10)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9]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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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9-0014甬政办发[2019]6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改革目标到2019年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请材料在2018年改革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审批时间压缩至9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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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2)
<正>甬建发[2019] 115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建设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 8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1] 178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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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22)
正(2018年9月29日)沪府规[2018]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进一步深化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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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3)
正皖人防[2020]2号各市人防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月14日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皖政办[2019]16号),进一步规范全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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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2)
<正>(2017年10月16日)沪府办发[2017]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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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5)
正豫安监管[2018]39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执法监察总队,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河南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务[2018]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